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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9日南充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为促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期间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南充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机遇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历史悠久,连绵不断。《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地方志工作步入了依法治志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作了“修志问道,以启未来”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提出了“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全国、全省未来五年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南委办发〔2015〕10号)。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对新时期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描绘了新的蓝图,地方志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历史机遇。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实施《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依法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资政、存史、教化”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南充建设成为创新、开放、生态、法治、繁荣的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三、基本原则(一)依法治志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增强依法修志、读志、用志、治志意识;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地方志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法定职责。(二)全面协调原则。突出修志编鉴主业,推进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方志馆和信息化建设、资料征集保管、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对外宣传、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质量至上原则。坚持存真求实、全面客观,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体例关和文字关,确保地方志书及地方资料文献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四)开放创新原则。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与时俱进,探索规律,推动地方志理论、管理和方法、手段等创新。(五)服务发展原则。遵循修志为用、修用并举,提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地方志成果转化力度,发挥地方志服务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四、主要任务(一)切实做好地方志书编纂1.大力推进市、县(市、区)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企业志、校志和乡镇(街道)志、村志。2.启动全市荣获全国、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的镇、村编纂历史文化名镇志、名村志。3.积极做好第三轮志书编修的工作规划、资料搜集和队伍培训等工作。4.加强志书编纂业务指导和质量严格把关,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南充市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等规定规范审核验收地方志书,力争质量上乘的志书进入中国志书精品工程。(二)切实做好年鉴编辑1.抓好市、县(市、区)综合年鉴编辑,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2.鼓励市、县(市、区)有条件的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编辑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专业年鉴。3.加强年鉴编辑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突出地方特色、行业特色和年度特点,优化篇目结构设计,增强年鉴资料性、可读性、实用性,力争质量较高的年鉴进入中国年鉴精品工程。(三)切实做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挖掘地情史料,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提供领导决策参考。2.围绕独具南充地方特色的嘉陵江文化、丝绸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历史名城(名人)文化等丰富地情资源,开展地情资料整理和研究,编纂地方史,编辑具有地方性、资料性、实用性的地情资料书或口述史,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3.深入开展读志用志工作,组织编纂市、县(市、区)简志读本,探索编写适合领导干部、人民群众、中小学生等不同对象阅读的地方历史、地情读物或乡土教材。4.加强重大事件的资料收集整理,编辑重大事件专题纪实性资料书。5.开展各种旧志、地方古籍和珍贵史料的抢救整理,有计划、有重点地整理点校、影印出版地方特色鲜明、学术价值高、社会效益好的旧志、古籍。6.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论证会、咨询会,提供相关地情资料,服务南充发展。7.热情为投资者、外来客商和社会各界人士查询南充地情资料搞好地情查阅、咨询服务。(四)切实做好方志馆和地方志信息化建设1.加快推进市、县(市、区)方志馆(室)建设,南充市方志馆2017年完成布展对外开放,西充县、营山县方志馆力争2018年建成,其余县(市、区)采取与档案馆(文化馆、图书馆)合建或利用腾出的基本符合条件的办公用房改建等方式,建设不少于500平方米的能满足功能需要的方志馆。2.加强方志馆地方志书、地情资料文献的征集收藏和开发利用工作,不断丰富馆藏,使方志馆成为地方文化展示中心、开发利用中心、地情研究咨询中心、地方文化交流中心和爱国爱家乡宣传教育基地。3.加大地方志网站建设力度,南充市地方志网站和嘉陵区地方志网站要做好网站维护与更新,阆中市、南部县地方志网站在2016年恢复对外运行并做好网站维护与更新工作,其余县(市、区)地方志网站采取独立建设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务必在2018年底前建成,实现地方志信息资源互通共享。4.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地情资料书、整理点校的旧志等地方志文献数字化处理,推进地方志文献资料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建设,提高地方志工作信息化水平。5.方志馆和地方志网站建成后全面免费对外开放,充分服务社会各界查阅地情的需求。(五)切实做好地方志资料征集保管1.实施《四川省地方志书和地情文献征集办法》,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建立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制度。2.拓展资料收(征)集渠道和范围,广泛收(征)集志书、年鉴、旧志、家谱、族谱及相关文献资料、口述史料、实物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电子文档等不同载体的地情资料。3.及时收(征)集重要活动、重大事件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电子文档和音像资料。4.建立地方志资料保管制度,改善地方志资料保管条件,合理分类,科学保管。(六)切实做好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1.及时总结第二轮修志做法和经验,有计划开展组织管理、资料搜集、篇目制定、志书体例、志稿撰写、志稿评议、审核验收等专题学术研讨,探索新时期地方志编纂工作规律,为第三轮修志和地方志学科建设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2.充分发挥地方志学会作用,搭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平台,活跃学术研讨气氛,创办具有一定理论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的地方志专业期刊。3.鼓励支持全市地方志工作者开展地方志理论课题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地方志成果和理论研究成果评选、表彰活动。4.加强与省内外地方志系统、高等学校人文历史学院、档案馆、图书馆、党史研究机构等单位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地方志文化“走出去、请进来”活动。(七)切实做好地方志对外宣传1.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地方志工作法规、政策和新举措、新成就,充分让社会各界深度认识地方志工作,提升地方志文化影响力。2.大力开展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地方志成果展览,展现地方志历史价值和独特文化魅力。3.办好《南充地方志》和《志鉴利用》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全市地方志工作动态。(八)切实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1.大力选拔和充实地方志专业人才,市、县(市、区)地志办均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配强领导班子,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专职队伍。2.加强方志馆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地方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3.通过岗位兼职、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吸收各行业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志工作,积极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修志热情,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修志作用,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的社会志愿队伍。4.鼓励和支持地方志工作者参加大专院校地方志专业进修学习和全国、全省地方志专业培训学习,举办市内地方志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者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5.完善地方志工作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表扬激励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充分调动地方志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健全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巩固和稳定与履行职能职责相适应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一纳入、八到位”。(二)营造法制环境。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意义和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地方志工作新举措和新成果,制定《南充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遵守地方志法规的自觉性,真正为执法监督检查、纠正执法不力、查处违法行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真正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三)增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编辑出版印刷和图书资料购买、征(收)集以及地情资源开发、信息化建设、工作条件改善等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重点工作单列经费予以保障,真正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四)鼓励购买服务。大力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转移委托、项目课题制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广泛吸收各行业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五)加强目标督查。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对地方志工作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地方志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南充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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