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建设廉洁型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建设廉洁型政府工作方案》经市政府五届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南充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8日南充市建设廉洁型政府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科学理政、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源头治理预防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加大违纪违法惩治力度和推行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为重点,着力建设决策民主、权力透明、管理严格、干部清正的廉洁型政府,为打造投资首选地、加快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率先实现次级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1)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成具有南充特色的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关爱和提醒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须进行廉政培训测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3)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须组织一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活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课(市监察局督促落实)。(4)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先进人物活动,培育一批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每年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川中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或到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市监察局督促落实)。(5)全面推行“会前学纪”、“会前讲法”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会议正式议题开始前,由会议主持人或邀请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等,向与会人员讲解与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市政府办牵头落实,各地各部门比照执行)。(6)健全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制度,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和关爱教育(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1)抓好载体建设,办好南充日报、南充人民广播电台、南充电视台的反腐倡廉专栏(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注重网络宣传,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反腐倡廉网页(市政府办牵头落实)。(3)建立反腐倡廉情况通报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全市反腐倡廉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通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涉纪涉腐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市监察局牵头落实)。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1)依托朱德、张澜、罗瑞卿故居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打造一批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编创一批廉政文化精品,组织开展一系列廉政文艺演出、廉政作品展览活动(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牵头落实)。(二)健全源头治理预防机制1.健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等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听证和公示、合法性审查、决策责任追究等机制。(市政府办牵头,决策实施部门落实)2.改革行政审批制度。(1)围绕“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时间最短”的目标,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力度;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再造流程,确保审批提速,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完善电子监察系统,规范电子监察行为,加强行政审批监督,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3.改革财政管理制度。(1)加强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管理,将政府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延伸到乡镇;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市财政局牵头落实)。(2)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深化“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等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公费学习考察、公务用车具体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奢侈浪费行为(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牵头落实)。4.完善政府投资监管制度。(1)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会审制度、公示制度,落实政府投资评价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动态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2)强化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信息发布、资格审查、专家选定、现场评标和标后监督,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和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5.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打造电子招投标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三大平台,逐步实行招投标活动网上交易、服务、监督的一体化运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6.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准入制度,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凡进必考”,新进事业人员必须“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原则上实行公开遴选,坚决纠正和查处考录、招聘和遴选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完善选任制度,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切实加强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回避、辞职等制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7.开展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采取组织专门机构会审、专家论证、公开征集意见等形式,对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廉洁性评估工作,重点评估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人事权等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廉洁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堵塞制度层面的廉洁性漏洞。(市监察局牵头落实)(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1.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照建设开放型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政府办牵头落实)2.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开展行政权力集中清理工作,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后凡行政职权变更的,须及时修订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流程图变更的,须在变更前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3.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分领域、分行业构建惩防体系;落实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人事调配、工程建设、财政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运行、资源管理和项目分配等领域的监督。(市监察局督促落实)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和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裁量标准,并逐年完善执法流程,健全配套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畅通信息反馈和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优化环境“96960”投诉热线,完善影响投资环境有奖举报办法;健全查处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等破坏软环境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完善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损害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问责。(市监察局牵头落实)6.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执行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和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市监察局牵头落实)7.进一步发挥监督机关的作用。(1)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选题立项,每年开展1—2项专项执法监察,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同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落实(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每年至少对6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适时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坚持政府投资“每投必审”制,全程跟踪审计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市审计局牵头落实)。(3)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和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市政府办牵头落实)。(四)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1.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1)围绕征地拆迁、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着力治理涉农乱收费、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乱收费、物流领域乱收费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乱收费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2.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的规定,严格报批,严格审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3.规范评比表彰达标活动。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评比表彰达标和相关检查活动。(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落实)4.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规范化管理。(1)开展集中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注销一批、归并一批行业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2)推进行业协会(学会)、中介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纠正部门领导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兼职问题(市监察局督促落实)。(五)加大违纪违法惩治力度1.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整合现有的信访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12388举报电话和96960行政投诉电话等资源和手段,推行密码举报和有奖举报,建立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机制,拓展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市监察局牵头落实)2.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健全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惩商业贿赂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市监察局牵头落实)(六)扩大廉政建设公众参与1.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推进并探索创新社会评议方式,每年定期公开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公开评议结果,注重结果运用。(市纠风办牵头落实)2.建立政府廉洁社会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每年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1—2次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和部门绩效考核、选拔交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干部廉洁指数测评机制。(市监察局牵头,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落实)3.积极拓展阳光政务互动渠道。健全市本级“阳光政务”热线工作机制和上线单位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阳光政务”热线进县(市、区),提高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回复率。在南充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办政务访谈节目,推进政务公开承诺、电视问政。(市监察局牵头落实)三、强化保障(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作为廉洁型政府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抓好廉洁型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把廉洁型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同经济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严格绩效管理、目标考核。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抓廉洁型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对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二)强化“细胞”建设。建设廉洁型政府,必须着眼基础、着力基层,从每个“细胞”抓起。实施“廉洁细胞工程”建设,以各级政府及部门、国有企业、学校、医院等和公职人员为重点,把握不同类别“细胞”的特点,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内容,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开展“廉洁细胞”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型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促使各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日臻完善。(三)强化技术支撑。建设和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省、市、县、乡和各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对行政审批和公共事务服务实行统一受理、协同处理、实时反馈。建设部门业务平台,将防治腐败的具体要求融入部门业务工作和程序设计,对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监督,自动即时预警通报,实现有效预防。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行政权力运行环节。(四)强化社会氛围。要结合各地各领域的具体实际,建立廉洁型政府建设社会参与机制,在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主动意识、责任意识的同时,积极同社会公众互动,形成有利于全社会共同推进廉洁型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廉洁型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广泛宣传推广廉洁型政府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勤廉兼优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力度,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廉洁型政府建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廉洁型政府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把推进廉洁型政府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对廉洁型政府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交流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