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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政策文号:undefined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为贯彻落实国、省纠风办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市纪委五届三次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的要求,深入践行“以人为本、纠风惠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证。二、主要任务(一)围绕重点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开展分配管理工作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参加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监察局、市纠风办。)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规范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征地拆迁主体、评估程序等规定,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加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牧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3.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考录和招聘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定,规范相关程序。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纠正违反招录规程、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行为。继续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骗饷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4.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乱收费问题。督促商业银行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规范资费文件,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着力整治强制服务、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南充银监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5.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完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加强对政府投资二级公路取消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切实降低物流费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6.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管。督促民政部门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回扣、拿好处、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深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清理地方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城市为重点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等问题。规范幼儿园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录取,坚决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管,严禁各类商业服务机构进校推销保险、教辅或其他商品。开展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师德师风学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市纠风办。)2.深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重点环节监督,着重监督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开公示、竣工验收、审计检查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监管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严格问责。(牵头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3.深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监管,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假冒领等问题;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开展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4.深化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深入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5.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牵头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市卫生局、市农牧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6.深化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规范博览会、运动会举办行为,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严格执行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市旅游局等。)同时,要加强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强化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表彰达标等工作。(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1.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进政风行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为目的,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平台,常态性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2.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按照省纠风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发测评工作意见,健全测评体系,完善测评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系统、本单位积极主动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把政风行风评议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探索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和建设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3.创新《阳光政务》热线工作。拓展“阳光政务”热线载体,推广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推动《阳光政务》热线走进县(市、区)。结合软环境整治工作,提高上线话题的针对性,强化热线节目的规范性,增强热线工作的实效性,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部门和行业在解决群众诉求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行业各司其职、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市、区)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等重点工作,坚持日常督查与重要时间节点督查相结合、常规督促检查与临时性监督检查相结合,把常态监管落到实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三)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查办案件。要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尤其要注重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问责,刹风正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解剖分析,认真查找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产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原因,并针对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四)着力制度建设,推动创新发展。要以建立健全各项纠风制度为重点,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在解决人民群众具体问题的同时,善于剖析引发问题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加强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结合起来,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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