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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专合社”)金融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专合社融资难题,支持专合社向实体化经营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机构设立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县(市、区)要参照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对专合社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专合社的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骗贷的专合社,将专合社金融服务工作纳入对各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二、工作目标全市银行业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专合社的信贷支持力度,涉农银行业机构和地方法人机构每年对专合社贷款增速不低于本机构涉农贷款平均增速。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市30%以上的农户加入专合社,入社和被带动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0%以上,全市专合社信贷覆盖面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三、工作原则(一)普惠金融原则。坚持减费让利、扶小助弱的工作导向,向全市具备条件的专合社提供定价合理、服务高效的信贷资金。(二)导向突出原则。对全市从事生猪、蚕桑、柑橘、速丰林、优质粮油及蔬菜、药材、珍稀林木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专合社,进行重点扶持,适度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策扶持引导相结合,实行保本微利,实现成本核算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科学平衡,保证业务开展的商业可持续性。三、工作措施(一)加强信贷服务。发挥监管政策的撬动作用,引导银行业机构为专合社提供无偿贷前培育、低成本信贷资金和适宜于农业生产的贷后管理,破解专合社融资难题。1.加强贷前培育。为每家专合社配备至少1名客户经理,对专合社加强金融知识培训和相关金融产品推介。对暂不符合授信条件的专合社,逐社评估找出差距,制订整改方案,无偿开展贷前培育,帮助专合社尽快达到信贷准入条件。2.放宽准入条件。建立着重分析专合社“软信息”的评级授信体系,对获得各级“专合社示范社”称号的,按不同层次提升信用评级档次及授信额度;改变传统抵质押方式,扩大抵质押范围,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关系明晰的各类资产均可作为专合社贷款抵质押物;鼓励开展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产业链融资等。3.减少融资成本。合理设置专合社贷款利率浮动系数,原则上上浮不应超过基准利率的30%,严禁“一浮到顶”。对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获得市级以上“示范社”的专合社,贷款执行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借助信用卡的风险防范技术,创新免抵押的信用贷款产品,减少融资担保费用。4.创新金融产品。积极争取上级行开发的新产品在南充先行先试,鼓励开展应收账款、仓单、保单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地方法人机构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成熟信贷产品,满足专合社差异化融资需求。5.提高服务质效。简化审贷流程,推行“阳光信贷”、“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建立绿色通道。明确承诺办理时间,审理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贷款发放工作。(二)强化保险功用。各保险机构要积极争取政策性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品种和覆盖面。鼓励开展商业性涉农保险业务,有效拓宽专合社保险产品范围;鼓励开发针对我市主导产业的特色农业保险,增强从事该类产业专合社抵御风险能力。(三)加大担保力度。南充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要强化政策性担保职能,加大对专合社贷款的担保力度,降低担保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2%,可探索建立专合社贷款“批量化担保”机制。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创新业务品种,有效支持专合社融资。(四)发挥小贷优势。小额贷款公司要将专合社纳入服务范围,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每年应规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专合社贷款,对获得“专合社示范社”称号的专合社,可适当给予利率优惠。四、工作要求(一)分工负责。市金融办要加强专合社金融服务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的管理,督导其加大支持专合社工作。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要积极争取地方法人机构贷款规模,引导银行业机构投放专合社所需贷款;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征信服务。南充银监分局要加强监管指导和监管服务,与市场准入、业务创新、高管履职考核挂钩,纳入监管评级的重要内容;坚持尽职免责,适度放宽对专合社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考核;建立违约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违约情况,作为对专合社增加、减少或取消信贷支持及“专合社示范社”升降级的依据。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专合社的组织建设、业务指导、项目扶持、财务管理、信息服务和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通过举办座谈会、推介会、培训会等,开展农业政策、知识、技术和市场培训,提高专合社发展水平;主动配合银行业机构做好信贷服务工作,及时提供“专合社示范社”及农业政策导向等资料,并协助做好贷款调查、发放和回收工作。(二)协调联动。市财政局、市农业主管部门、市金融办、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南充银监分局、南充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等市级相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做好专业社金融服务工作。(三)单列预算。市、县两级财政应单列预算,建立专合社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对当年新增贷款给予适当财政贴息,对不可抗力等情况下出现的专合社贷款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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