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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中县鱼溪镇2024年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资中县鱼溪镇田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1月17日鱼溪镇2024年田长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压实镇、村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共资中县委办公室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中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资委办〔2022〕30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刚性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二)工作目标建立镇村田长及网格田长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大力提升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全面建成镇、村田长及网格田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完备,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三)基本原则1.坚持底线思维。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重要指示精神,已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绝不能突破,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2.坚持保护优先。把耕地保护摆在优先位置,非农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保稳定利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3.坚持全面从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指示精神,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督察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网,实现全过程严管严控。二、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分别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村级设立田长,由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网格员,由村两委委员、组长担任网格员。网格员名单由村级报镇决定,报县田长办备案。(二)工作职责1.各级田长工作职责。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明确管理主体,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治理,规范土地流转,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审核的有关职责,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村级田长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行为,对耕地抛荒行为进行劝耕促耕,对农田设施进行日常管护。对已验收的补充耕地项目区做好土地划分、发包、租赁,确保承包人或租赁人正常耕种。定期向上一级田长汇报本村的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植树造林、种植草皮、新建农村道路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新建禽畜水产养殖设施,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的,不能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等保护标志。2.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贯彻落实镇级田长及镇田长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向镇级田长报告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承担镇级田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拟定全镇田长制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镇级田长巡田、调研、督查、考核等工作,督导各村建立田长制责任体系,承担镇田长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从严从紧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在预可研阶段严格审查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作为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审查的前置内容,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坚决落实上级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严肃追责。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湖造景挖塘养鱼等专项整治,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二)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执行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三)加强保护信息公开。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志牌和保护标识,明示范围,公开田长名单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四)严格耕地保护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等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村是落实田长制的责任主体,各村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耕地保护纳入村支两委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建立村组户耕地保护目标承诺制,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责任。(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田长调度会议制度、督导巡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研究部署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镇级田长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巡田,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田,网格员每周至少开展2次巡田。各村要建立巡田台账,执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田长名单,设立镇田长制公示牌,注明保护面积、责任范围、田长姓名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各村至少设立一块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注明保护面积、责任范围、示意图、责任村组、田长姓名和举报电话等内容。(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解读田长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统筹指导做好田长制宣传工作,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在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日,围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加大面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良好氛围,增加社会各界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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