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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4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森林禁火令通告如下。一、禁火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5月10日。二、禁火范围:威远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林地及其林缘周边距离50米范围。三、禁火内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四、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以及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野外用火申请。经许可并按照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后,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火,并在用火结束后向审批部门报备。五、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与义务,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凡阻扰、妨碍相关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应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威远县森林火警电话“12119”。八、本通告自2024年2月28日起实施。威远县人民政府2024年2月28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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