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威远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威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5日威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31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与脱贫攻坚、“四好村”创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威远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一增一减一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扭住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关键环节,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落实,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条线一条线地治理,一个村一个村地整理,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地打理,努力实现月月有变化、年年有发展,共建共享幸福美丽新家园。二、工作内容(一)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加快编制、修编镇、村规划,开展县域新村建设规划编制、修编,优化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依据规划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二)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全面落实“五个确保”部署(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强化垃圾、秸秆禁烧监管;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自建干粪池等,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收集;扎实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在公路沿线、人口集中的村庄建垃圾收集池,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设施,配备垃圾运输车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7年,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四好村”创建、威远河流域综合治理、脱贫攻坚的村为重点,着重开展2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持续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按照县整体推进的原则,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施农村环境治理,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建制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广零散农户建设农村沼气池。结合农村排灌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开展生态渔业养殖,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并综合利用。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对受污染的河道、小塘坝、小水库实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集中整治,建设生态河塘,努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全面完成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试点建设任务。(四)实施“机动车定点定向停放”行动。在场镇、社区合理规划汽车、摩托车停车位,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管理,做到汽车、摩托车定点停放,车头朝向一致,规范有序,车辆通行顺畅,营造良好的场镇、社区秩序。(五)实施“摆顺、扫干净”行动。实施村民院落“摆顺、扫干净”行动,认真组织广大群众开展“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做到房前屋后无杂物、柴草不乱堆放;不乱堆、乱倒生活垃圾,不乱排污水;庭院内无积尘、淤泥、纸屑等;附属设施(坐凳、灯具等)保持清洁,营造良好的农村生活环境。2017年,全县25%以上的村要实现达标。(六)开展“三线”环境治理。治理公路、铁路、河道环境。重点开展G247、S212、S213、S308等国、省道,以及县境内主要县道、乡道的环境治理;开展成自泸高速、内威荣高速等2条高速公路威远境内防护网外的环境治理;开展过境铁路沿线环境治理,集中清理公路、铁路沿线的边沟、边坡垃圾,全面清除周边镇、村庄、农户白色垃圾、暴露垃圾等;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禁止焚烧垃圾,禁止乱排污水;确保垃圾收集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无暴库现象。重点开展威远河流域、越溪河流域等环境治理,全面清除河道(湖泊)沿线及周边镇、村庄、农户白色垃圾、暴露垃圾等;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禁止焚烧垃圾,禁止乱排污水;确保垃圾收集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无暴库现象;集中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湖)水面无明显漂浮物。(七)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安排,完成2016年第三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力争2017年一季度完成1540户;二季度完成184户,确保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在2017年底以前,全面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同时,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扶贫移民部门工作对接,开展2017年需脱贫的危房户摸底核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脱贫户的危房改造建设任务。(八)开展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申报工作。在新场镇红豆村、连界镇土河沟村等5个传统村落已纳入第三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向义镇静宁古村申报第四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相关工作;做好新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建档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九)推动绿色村庄建设工程。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5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绿色村庄认定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7〕30号)要求,积极开展绿色村庄建设工作。重点通过植树造林,对村庄、通道、庭院等进行绿化,对荒山、荒坡、陡坡耕地等规划宜林地进行绿化,拓展绿化空间,增加绿量,恢复自然生态,力争获得国家和省上命名。(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数据录入工作。按照要求采集相关信息,将各村人居环境的数据准确录入到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居环境综合信息平台。(十一)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完成我县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切实推动农村水污染治理和水污染减排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十二)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实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十三)加强各镇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全县20个镇环保机构和环保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农村环保工作顺利开展。(十四)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在继续做好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的同时,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上的应用。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氮肥深施、磷肥集中施用、适期施肥、机械化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示范推广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高效新型肥料。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技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减少化肥施用量。2017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十五)实施农药减量控害行动。加快构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数字化平台,提高病虫预报准确率和到位率。抓好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机融合,大力推广已集成的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培育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农药利用率。加强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筛选和登记,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补助试点,逐步替代高毒农药,确保2017年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十六)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合理划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采用“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对畜禽粪便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围绕沼气工程,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等种养循环农业模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现种养循环农业绿色、高效、快速发展,示范带动周边循环农业发展;逐步扩大PPP模式,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试点。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养殖水质改良及环保网箱等水产养殖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机械粉碎还田和秸秆堆沤快速腐熟还田技术,探索推进乡镇秸秆收储点(中心)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农民专合社和企业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以上。大力推广生产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上地膜,推广适期揭膜技术,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利用;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时明确指出,要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的宜居乡村。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完善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推动。(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四好村”创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威远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增一减一治”等载体,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村规民约、宣传画册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内容,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自觉爱护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创新思路,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农林局、县治理办等县级部门要加强对各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曝光,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相关规定实施严格问责。县治理办要加大暗访、曝光、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相关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