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企业优惠政策

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增列“棚户区改造服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政策文号:威府办发〔2016〕10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省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B〔2015〕4445-2号批复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增列‘棚户区改造服务’的通知》(内府办函〔2016〕86号)精神,经2016年9月8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威府办发〔2016〕94号)中“威远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作出修改,即在一级目录“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下设的二级目录“住房保障”类中,增列“棚户区改造服务”三级目录。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范围严格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特此通知。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9日相关

四川内江威远县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威远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