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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专项改革方案》、《威远县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威远县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专项改革方案》、《威远县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方案》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19日威远县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专项改革方案为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内改革办发〔2014〕1号)和《内江市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专项改革方案》(内府办发〔2014〕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川委发〔2013〕25号)和省政府《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7号)的总体部署,继续取消、承接、下放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目标。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和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提出拟取消、调整、下放、保留和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项目目录。继续推进保留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强化现场监管,努力形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二、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一)抓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明确下放至县本级的审批事项,抓紧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对承接的项目,要和原实施机关做好相关手续移交,明确办理程序,做好“七公开”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省政府、市政府直接下放至县的审批事项,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无缝对接、下放到位。责任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协助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0月(二)抓好下放各镇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及时承接省、市、县政府下放的审批事项,纳入同级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并加强与原实施机关的工作衔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规范办理,避免出现空档。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助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0月(三)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决定,及时对应清理,做好衔接工作并及时对外公布,重点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子项。县级有关部门既要加强与对应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又要加强对各镇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本系统(行业)同一审批事项的名称、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上下统一。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协助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四)逐步清理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府发〔2014〕35号)要求,全面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逐步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面向政府内部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级相关部门协助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14年12月(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报县政府审批。一个申请事项涉及部门内部多项审批的,由内设行政审批机构合并审批。一个申请事项需主审部门提供相关意见的,由主审部门提供;需其他部门提供意见的,由主审部门书面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限时回复。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六)切实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重点清理和减少我县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和降低收费标准,清理各类年审、年检和与之挂钩的培训、收费。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0月(七)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具有行政审批权力的职能部门应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办件量较大的部门,应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承担,并整建制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具有行政审批权力的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建立以窗口服务群众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协助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八)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面向企业、个人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机关出具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划确认书、审查意见、批准文件等前置审批材料,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对有数量限制的,应公布数量和遴选规则。涉及资源配置和特许经营事项的,应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需按有关规划进行前置审批的,其规划要依法制定并公布。为切实防止变相审批,备案事项企业和个人只需事后告知行政机关即可。对服务事项,只要申请人资料齐备,行政机关必须当场办理。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协助部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九)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县、镇两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快推进我县“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联网运行,实现“一窗进出”。需上级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统一由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报送上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供代办服务。公布我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精简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转报环节,目录外的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备案制。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十)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取消区域性、行业性的中介服务执业限制,促进市场发育,形成充分竞争。加快推进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指定中介机构,不得将中介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审查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等作为审批要件。继续强化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督促中介组织公开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依据。各职能部门要健全中介组织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准则及业务规范,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十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集中交易。加快我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出台《威远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应进必进”、集中交易。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一体运行。加快建设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强化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实施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网上报名,积极做好推进计算机辅助评标和异地开评标的相关准备工作。责任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十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配合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综合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制度,及时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典型违规案例。建立专家黑名单淘汰机制,保证入库专家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对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实行“分类+流程”、“规则+监管”、“网络+科技”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优化,推行标准化服务。责任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十三)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管。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出台《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4年12月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该项工作纳入议事议程、摆在重要位置。要切实落实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抓,明确工作进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搞好协调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县改革工作有序衔接、有效推进。(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防止形式主义。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瞒报、虚报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对决定取消的项目搞变相审批。对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进行审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威远县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方案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委办〔2014〕14号)和《内江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方案》(内府办发〔2014〕8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中共内江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中共威远县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威委发〔2014〕7号),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消除行政执法体制障碍,创新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创新和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权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三、工作措施(一)着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1.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食药、工商、质监、商务、卫生、农业等部门的行政权力边界和职责、职能,整合执法队伍,有效推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2.积极探索现有管理体制下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模式,探索规范派驻执法和委托执法,建立各工业园区行政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编办、县政府法制办3.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按照“大城管”的构建格局,推进落实“统一领导、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管体制。依法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依法解决目前城乡规划方面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存在的争议。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政府法制办4.集中清理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切实纠正没有法定依据的委托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全面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县级部门进一步细化、量化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并研究制定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外的其他行政执法权裁量标准。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二)着力完善五项工作机制。1.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机制。正确认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执法风险的客观性,按照开展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对重点领域、重大案件以及针对特殊人群的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风险评估,努力提高风险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2.行政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分解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研究建立科学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层级监督、法制监督以及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有关部门3.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对于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积极探索政府领导、多个部门协作的联动执法机制,通过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有效解决矛盾和突出问题。以2014年6月至9月集中开展的“威远县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4.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信息化管理机制。探索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工作信息化平台,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纳入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5.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设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四、实施步骤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专项改革创新自2014年9月1日开始,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分为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并在广大执法人员中做好宣传动员。(二)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对照需要研究推进的五项重点工作和需要建立完善的五项工作机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具体方案,认真实施有关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研究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力求各项改革创新依法、科学、合理。(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至1月31日)。对改革创新各项任务的开展和完成情况,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各责任单位依据验收反馈情况,积极进行整改、完善。有关改革成效和制定成文的工作机制,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关系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每名执法人员,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任务。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针对性,统筹兼顾,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不误。(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改革创新,坚持实事求是,扎实、有序、深入地推进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具体工作情况,将纳入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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