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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远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威远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3日威远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川办发〔2014〕7号)以及市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等相关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认真落实好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建立以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抓好行政行为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审查备案规定,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行为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规范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民事行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行政权力依据或者机构职能发生变化,严格按程序进行调整。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目录,落实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不得随意委托;无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要重新核定;取消、下放和规范行政权力;切断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利益链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实行问责。(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县委编办)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点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继续加强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定公布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完善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和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并联审批。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增强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县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文化、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和镇逐步推行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决杜绝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执法权,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水平,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五、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和不当具体行政行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审理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整合行政复议资源,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巩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纠错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增强应对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县政府要创造条件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各镇人民政府)七、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一是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公布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开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应当占本部门上一年度案卷总数的20%以上。县政府法制办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重大行政处罚必须及时按要求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直有关部门)八、深化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把行政调解作为县、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镇各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九、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力度继续抓好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建设活动影响,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文体广新局、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把依法行政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各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本机关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目标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上述各项任务是2014年我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改进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引导,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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