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威远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相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住建局〔2024〕127号)、威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威安委办〔2024〕31号)要求,现制定《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5月13日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省住建领域和全市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进一步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成果,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执法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行动时间本次专项行动时间即日起至12月底。三、范围及对象威远县辖区内住建领域相关企业及其所承接的项目。一般检查企业及项目: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要将建筑施工、监理、检测、城镇燃气、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及其所承接的项目纳入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实施“双随机”抽查,建立抽查台账。重点检查企业及项目: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要将建筑施工、监理、检测、城镇燃气、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领域,近三年来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被举报查实或例行检查发现存在较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诚信分值低于80分的企业及其所承接的项目纳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对象,建立重点检查企业和项目名录库(附件1),并动态更新。四、重点检查内容为严格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实效,各职能股室要抓住“关键少数”,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治质量,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执法检查。(一)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燃气经营、物业服务等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情况,是否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并排查同类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检查本单位所涉项目或经营服务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研究《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否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整改情况,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二)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1.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实施、验收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及使用管理等情况;防高坠、物体打击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制定和责任落实情况;电气焊等动火作业规范操作情况;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等。2.监理方面。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情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情况;是否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及质量问题复查整改情况;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3.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是否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是否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存储燃气;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入户检查;工程施工是否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4.房地产开发方面。是否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是否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是否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且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是否按要求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否按要求将拆除工程向有关部门备案。5.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情况;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情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情况;高空坠物、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情况;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开展情况。6.勘察设计方面。重点检查勘察单位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情况;是否对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施工及周边安全的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是否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三)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燃气经营、物业服务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企业从业人员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开展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项目施工单位组织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情况,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四)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备案和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建筑施工项目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物业小区值班值守、安全巡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组织等情况。(五)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结合实际,聚焦"关键少数""双控机制"、重点环节以及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主要安全风险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监理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物业企业安全责任清单(2.0版)》等落实情况;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四川安全码”作用,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六)刚性落实“四不放过”专项检查要求。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执法检查或专项整治,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和警示教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将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内容。五、实施步骤及方式(一)企业集中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5月中旬)各职能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专职联络员(附件2),建立重点检查企业及项目名录库、一般检查企业及项目名录库、检查台账,建立重点检查事项清单(附件3),并督促指导各企业及项目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各企业及项目要立即开展自查自改,积极主动排查隐患,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集中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计划报送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监理通过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在建工程系统上报)。(二)全面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5月下旬至9月)各职能股室结合实际,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计划有机结合,以三带三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一般检查企业及项目要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重点检查企业和项目要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责令整改、消除隐患,形成闭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实行股室牵头负责制(房地产开发由住保股牵头、物业服务企业由县住房保障中心牵头;城镇燃气企业由城建股牵头;勘察设计、审图机构由建管股负责;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由建管股牵头、质安站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单位)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执法检查,确保强安行动有序推进。局安消股适时督导各职能股室的执法检查情况,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局主要领导,以确保此项“专项行动”快速、高效、保质完成。各职能股室按照职责分工,每月牵头组织检查不少于3家企业或3个项目。监督各企业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并销号。(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10月)各职能股室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工作专报。要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动态更新重点检查企业及项目名录库,精准、规范、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固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倒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强安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和检查清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大惩处力度。要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形成高压执法态势。(三)严肃考核问责。各职能股室要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执行事故跟踪督办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严格不良行为诚信记录,建立安全监督与执法处罚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行动落实落地。(四)及时报送信息。各职能股室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专职联络员、重点检查企业及项目名录库等报送至安消股。每月20日前报送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附件4),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年度总结(联系人:王垠锋;联系电话:0832-8266486)。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