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威远县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威远县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威远县卫生健康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威远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1月起,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为保证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开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新冠疫情及冬春季传染病在校园传播,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拟于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威远县2023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检查安排2023年2月25日前,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和县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拉网式检查。二、检查内容(一)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今年春季开学,将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自查工作。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及时梳理完善“四川智慧卫监系统”中辖区内高校、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以及托幼机构(含托育机构)本底数据,并督促指导县内各学校及托幼(育)机构务必于2月底前登录“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学校卫生自查系统”并完成自查。已开展自查的学校及托幼(育)机构,可根据原账号和密码登录完成自查;初次参加自查的学校,登录“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学校卫生自查系统”进行注册并完成自查。初次参加自查的托幼(育)机构,登录“四川省托幼机构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完成注册并自查。(二)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川疫指防控组函〔2023〕1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卫生室(保健室、健康驿站)设置情况、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物资储备、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学校“两案九制”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传染病报告、师生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特别是学校结核病)、健康管理等九项制度,以及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查验、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严防严控各类传染病在校园暴发流行。三是校园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以及直饮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与检测、涉水产品索证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三、其他事项(一)县疾控中心于2月23日前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管股;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于2月25日前汇总县疾控中心检查情况,形成全县工作总结和总表报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管股。(二)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通报发各级各类学校。(三)检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