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卫生健康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威远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级各类学校,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教育、卫生、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现将2021—2022学年学校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安排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一、建立学校卫生长效机制(一)落实组织措施1.各学校要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督促落实学校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的各项工作。2.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置校医和保健教师,认真做好校医和保健教师的专业技术培训。3.学校要确定1—2名专(兼)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学校卫生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校长—校医—班主任—班长(生活委员、寝室长)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和有序地开展。(二)建立工作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追踪、监测和报告制度,同时保存和完善相关数据资料。二、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措施(一)开展健康教育1.培养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把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传染病(新冠肺炎、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感冒、水痘、乙脑等)常见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疾病防治知识和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安全管理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内容,每2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健康教育课并在义教阶段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和高中校本课程中予以落实。要求健康教育课有教学计划和教案;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和健康教育受教育面达100%。2.学校应结合实际,通过朝会、班会、板报、专栏、发宣传资料多种途径、多形式、全方位的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广泛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法定传染病、常见病、地方病等防治知识和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知识,宣传近视、肥胖、土源性线虫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监测学生健康状况,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师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以上,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年应有6期以上。(二)加强学校环境卫生与饮用水监测1.各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学校建筑、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等)、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建设应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进行建设和配备,并规范管理,创造条件建立学校健康食堂,随时接受县疾控中心和其他相关部门不定期的抽查、监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2.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改善学生饮水的基础设施,确保学生饮用水安全,县疾控中心按规定对学校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对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整改。(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1.传染病管理(1)各学校要落实专(兼)职传染病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晚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及时(2小时内)向就近的医疗单位报告,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和上报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处理各项措施,防止疫情扩散。(2)县疾控中心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传染病发病情况及疫情监测结果,每学期有计划地、针对性地开展二类疫苗接种工作,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疫苗相关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学生身体健康。(3)当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学校要按照要求主动、积极配合,落实扑灭疫情的各项措施。2.重点传染病防治(1)新冠肺炎防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四川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储备,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要建立健全新冠肺炎防控组织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二要科学制定新冠肺炎防控预案和各项防控制度,严格落实“两案九制”;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加强开窗通风,教学和生活环境必须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空调系统;做好环境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课座椅、扶手、门把手等)、教室等可按照预防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加强健康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作为开学第一课的必备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专题讲座。通过墙报、阅报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全面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形成群防群控的氛围。错峰上下学和用餐,减少人群聚集。强化校园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因公必须进入的,严格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校内不饲养动物和宠物,出现不明来源的动物,应及时处理,避免师生接触健康情况不明的动物。三要防控物资储备精准到位。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校师生数量、班级、规模、消毒面积等综合因素,统筹协调做好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控物资采购、储备,确保各项疫情防控物资能够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四要做好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校内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应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传染源管理,校内发现可疑症状的患者后,应立即为其戴上口罩,转至临时隔离室,立即联系县疾控中心请求技术指导,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校内疫情控制,对划为疫点的场所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警戒线,配合县疾控中心完成疫源地消毒工作,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2)艾滋病防治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8〕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四川省十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威远县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程,坚持立德树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协同推进学生艾滋病防控工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艾滋病防控职责,将学校落实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纳入学校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内容。县疾控中心要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综合干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二是加强中学阶段健康教育。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要将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毒品等作为健康教育课程主要内容,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避免过早发生性行为。充分利用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性生理、性心理咨询服务,解答性与生殖健康等相关问题。初中以上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按照要求抓好禁毒防艾课堂教育,确保教学大纲、计划、课时、师资、教材“五落实”。要切实落实初中学段不少于6课时、高中学段不少于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三是开展宣传干预活动。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同伴教育、主题班会等,加强艾滋病危害性教育,全面普及预防艾滋病、禁毒、性与生殖健康等综合知识。要将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志愿活动纳入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和学生实践活动内容,并在资金、场所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通过各种形式鼓励家长与学校合作,帮助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初中以上学校(含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学生军训、毕业生离校和“6.26”“12.1”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艾滋病防治专题教育讲座。各学校应采用多媒体、板报、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在中学生中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确保学校师生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全县各中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3)结核病防治一是夯实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建立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学校结核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按要求设置医务室并配备校医,制定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通风消毒、密切接触者筛查、休复学(课)等管理制度并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人,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协助和处置结核病散发疫情的能力。二是加强健康教育,创建“无核校园”。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无结核校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49号),开展创建“无核校园”活动,建立“结核病防控志愿者团队”,开设一堂课、播放一部片、开展一次活动,使学生、教职员工结核病核心信息知晓率达90%以上,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培养健康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增强体质。三是落实新生入学结核病项目检查。学校应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入职、年度常规体检必查项目,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存档备查,为保证新生结核病筛查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早发现、早隔离传染源,筛查工作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筛查率要求达100%。结合我县每年高考体检学生结核病例报告突然增多,休学隔离治疗和密切接触者筛查等疫情处置措施,导致学生十年寒窗不能如期正常参加高考,激化学生家长与学校教师和医务人员的矛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等实际情况,建议我县全体高三学生每年与新生同期开展结核病筛查,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治疗、早干预,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生正常求学秩序。四是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学校结核病疫情风险研判、学校结核病疫情单病种预警处置。发生学校结核病疫情及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及时组织并全程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规范处置疫情。五是加强学校结核病诊治和管理。县人民医院结核门诊应建立菌阴临床诊断肺结核病例多科会诊制度,规范诊断、治疗,并依规出具休、复学证明。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学校肺结核病例师生全疗程规范管理。六是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督导。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疫情报告、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员工入职体检和常规体检、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通风消毒、休复学管理等结核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3.常见病防治(1)土源性线虫病防治。要求在校中小学生及幼儿每年到当地医院自购驱肠虫药驱治肠道寄生虫病1—2次,学校要督促学生驱虫并做好登记,每年12月31日前以中心校为单位上报当地镇卫生院。(2)龋齿防治。保护学生牙齿,降低龋齿患病率是学校卫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学校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每年接受一次氟化泡沫防龋工作。(3)近视防治。各学校要对学生加强近视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治意识,降低近视发病率。(4)儿童伤害监测及报告。监测对象18岁以下因损伤休假(休学)一节课及以上或经医疗单位诊断为某一类损伤的学生。监测内容包括全校学生情况,受伤害儿童基本信息,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伤害发生时的活动状态、伤害部位、处理方式、在读学校类型等。各级学校校医或老师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填写《四川省儿童伤害监测全校学生情况报告表》;有伤害发生时,及时填报《四川省儿童伤害监测报告表》,通过内江市儿童伤害监测系统网(网址网址:http://www.cdcsoft.cn/njscdc)进行网络填报,无网报条件者可于次月5日前上报纸质报表给辖区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月收集辖区学校报告信息于次月10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如果没有伤害发生,则报告表填0。寒暑假发生的伤害在开学第一次报表时一并填写。(四)落实学生免疫规划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保护儿童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的重要措施。托幼机构和学校每年通过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方式,通知入托、入学、转学等新生报名时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具体操作如下:(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或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查收儿童预防接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对于在入托入学时未持有报告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开学后10日内应通知儿童家长到接种单位核实预防接种情况,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儿童提供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后,可委托辖区接种单位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辖区接种单位根据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完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后于9月30日前交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存档至儿童毕业。(4)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督促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5)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后,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由家长或学生交回学校,班主任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对应疫苗栏填写补种时间“日/月”。(6)“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7)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2.为预防和控制流感在学校流行和爆发流行,拟在秋冬季开展流感疫苗的接种。3.鼓励动员学生到医院查验乙肝两对半,对没有乙肝抗体的学生,建议到当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种乙肝疫苗。4.在小学生中开展麻疹、水痘、手足口、腮腺炎,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健康教育。(五)落实学生健康体检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安排如下。1.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由县疾控中心组织相关医疗单位具体实施。2.学生健康体检安排在2022年上半年进行,于2022年6月30日前结束。3.要求小学、初中各年级学生健康体检率达100%。4.信息反馈:(1)体检单位在学生健康体检和结核菌素试验检查及X线胸片检查结束后,应进行个体与群体的健康评价,并及时向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健康评价结果,分析学生主要健康问题,提出改善学生健康状况和进一步检查的建议,2022年10月31日前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工作总结及各项统计表。(2)体检单位及时统计学生健康体检、结核菌素试验检查、X线胸片检查结果并由各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体检单位凭学校签字盖章的统计表与学校结算体检费用。5.各学校要认真配合当地卫生院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专人专柜保管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及时统计和分析学生健康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同时将相关检查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县疾控中心作好体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分析,于11月底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卫生健康局。6.收费标准及要求(1)学生健康体检每生收费5.00元,结核菌素试验检查每生收费2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和结核菌素试验检查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职中、高中学校学生体检经费由体检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向学生家长收取。(2)本文所涉及其他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由学生及家长个人承担,并由卫生部门出具正规票据收费。各校要宣传组织到位,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并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防病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到位率达90%以上。(3)县疾控中心根据本文相关要求制定每学期开展卫生防疫工作项目和内容于开学时通知各学校。(4)县教育体育局将本文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纳入中小学的体育卫生评估考核内容。附件2021—2022学年度各年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威远县卫生健康局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8月30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