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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向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向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威远县向义镇人民政府2021年4月19日向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根据威远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威远县2021年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威环委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镇、村(社区)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确保全镇环境安全。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二)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四)坚持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三、网格划分及职责按照《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镇、村(社区)三级、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一)三级网格:镇级网格。以镇行政区域建立环境监管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镇长。成立向义镇三级网格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职责:负责指导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责任人履职,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地区的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承担辖区内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发挥辖区相关机构的作用,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向二级网格报告;负责及时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或环境安全隐患,参与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积极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和污染纠纷,办理上级网格督办事项。镇级部门(单位)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规定,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二)四级网格:村(社区)网格。在三级网格行政区划内,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12个四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12个村(社区),责任人为村(社区)支书。具体职责: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污染纠纷和违法案件,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四、网格管理要求(一)实行“五定”监管,实现“四清”目标。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实现辖区清、人员清、职责清、污染底数清的“四清”目标。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二)建立责任制。对四级网格建立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奖惩措施。各网格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三)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镇、村(社区)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库,加强信息资料共享。充分借助社会管理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五、网格运行方式(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二)查处。网格责任主体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配合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按要求进行公开。(四)监督。网格监管要主动接受人大、纪委、社会舆论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五)评价。三级网格每半年对四级网格化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按要求上报。六、实施步骤(一)体系建立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完成网格划分,具体明确各村(社区)网格区域、责任人、工作职责等。(二)制度完善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镇政府配套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级网格主体责任,完善责任考评体系。(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5月15日起)。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级网格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开展环境监管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推进落实全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镇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级网格日常工作。各村(社区)按属地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责任人(于4月15日前报镇经发办),加强本地网格化环境监管各项工作。(二)完善机制建设。上下级网格间要建立高效的工作督办、情况报告、信息反馈制度。(三)严格考评问责。镇政府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和考核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单位严格进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引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向府发9号(关于印发《向义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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