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印发越溪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现将《越溪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30日越溪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事件教训,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主要任务(一)严格落实地方安全生产责任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是镇党委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镇、村干部不定期通过中心组学习会、两干会、学前学法、村(组)干部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命重于泰山》等内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2.健全安全生产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镇党委会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镇党委成员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3.坚持安全生产发展经济社会相结合。一是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结合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各班子成员对所管辖的企业要认真研究,对各涉及安全生产的项目加快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督促企业协调发展,行稳致远。4.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及时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二是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党委会、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突出安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三是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兵把守、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四是镇级层面领导班子成员做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五是健全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2个月不少于1次。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强对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厘清监管责任边界。一是镇级各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面推行“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镇级各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明确责任,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分工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得推诿扯皮;三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研究会议。镇级各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行业的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三)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领导和监管严肃追责。一是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事故的责任,要追究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对于放任不管重特大事故的将追责到底。二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不认真履职导致事故频发多发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属地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制定应急预案等,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事项,设置追责“防火墙”,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五)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镇级各部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围绕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老旧房屋和农村危房改造、消防、危险废物、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卖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对于重大隐患整改项目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二是要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分级分类建立清单台账,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管理,企业要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位一对照卡”。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风险分级管控电子图、台账,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2.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一是按照上级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配合上级坚决打击建筑施工、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二是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3.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一是强化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范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二是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三是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如加油站工作人员;四是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从事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入职资质和学历,企业要签订用工合同、履行用工手续。4.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纳入联合惩戒。(六)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严格执行“打非治违”行动要求。对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屋安全、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具体方案,严厉打击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非法营运、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非法充装经营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警告、处罚、公示、曝光,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坚决防止“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七)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1.强化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配合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惩戒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做到理直气壮执法,不能宽松软。2.强化精准执法检查行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台账,明确执法管辖权限。对重点检查企业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重点检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各有关部门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可以实行联合执法、较差执法,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八)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扩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制度。一是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信访、微信等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负有监管部门责任的部门要及时处理,依法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二是由县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违约行为的有关人员要实行重奖,及时核查举报信息,根据风险程度足额兑现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1.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54号),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对接核实事故数据,确保事故应报尽报,数据核实无误、准确一致。2.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加大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受伤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将由县级以上的安委会挂牌督办。(十)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1.协调各方,统筹发力。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要保持头脑冷静,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项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镇安委会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2.立足实际,有序推进。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扎实开展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寓监管执法于服务之中,不定期到企业走访,切实掌握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加强对镇卫生院、隔离场所等涉疫重点单位的检查,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3.高质量统筹做好各方面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要把握好政策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善于“弹钢琴”,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措。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方案》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安全发展、实施依法治安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明确责任落实。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抓、人人肩上有担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监管手段,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各自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抓住工作关键点,坚持问题导向,摒弃形式主义和造势思想,既要具有操作性,又要注重实际效果。(三)强化责任担当。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镇级各部门立足本职工作,对涉及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分工的安全生产事项,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职,杜绝推诿、扯皮。威远县越溪镇人民政府印发越溪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