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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一、总则(一)目的依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市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全镇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镇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处置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三)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强化应急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目标,加强镇党委、镇政府对本辖区内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领导、指挥,以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为突破口,以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提升为重点,着力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地防控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3、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永安镇党委领导下,镇政府统筹指导、协调调度各类资源予以支持;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靠前组织指挥。事发地村(社区)在本级党委领导下,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做好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工作。4、坚持完善队伍、协助处理。建立健全以镇应急队为主力、村(社区)应急分队为骨干、民兵应急队伍为突击、以各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5、坚持依法处置、科技支撑。严格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四)分级分类1、突发事件分类我镇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商贸企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事故,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突发事件同时发生,或者引发次生、衍生或耦合事件,要具体分析,统筹应对。2、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五)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1、分级应对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基层组织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请区委、区政府组织应对。(2)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村(社区)两委进行先期处置,镇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区级主要牵头职能部门响应支援。2、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及其有关办公室、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我镇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2个等级。原则上按以下对应层次实施:(1)启动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时,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立即启动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或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组织指挥应对。(2)启动二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决定启动响应。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二、组织指挥体系(一)镇级组织指挥1、镇级组织领导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镇政府为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镇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通过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和部署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镇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在相应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兼任指挥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分管领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考核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镇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作为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和综合管理机构,纳入镇级层面组织领导体系,在镇党委领导下,研究提出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措施;部署和总结全镇应急管理年度工作;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调镇各级应急队伍参与事故灾害应对工作等。镇应急委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由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负责应急委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镇应急委成员应急管理工作;统筹调度应急物资和装备,统筹协调全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成镇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如类似“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新冠肺炎疫情等),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的“永安镇应对XX事件指挥部”,实施以镇应急委专项指挥机构为基础的扩大响应,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搭建前、后方指挥平台,下设若干工作组,开展先期处置、抢险救援、事件控制等行动。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要安排人员在现场指挥部、镇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汇总,协调督导落实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发挥运转枢纽作用。3、一般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组织相关办公室负责同志开展应对工作。(二)镇组织指挥体系镇政府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村(社区)委员会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镇属有关办公室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三)现场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设立由镇党委、政府及其相关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社会治理办配合,承接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事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长:胡剑,副组长:赖家俊、曾明久,成员:唐勋、邱胜涛、赵正思、梁健川、舒丹)。2、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组长:王小亮,成员:派出所的所有干警)。3、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党群办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长:许佳,副组长:杜晓清,成员:曾正东、曾敏、陈吉玲、曹洁、杨静、刘佳鑫、曾艺璇)。4、灾害救援组:由镇武装部负责,事发地村委会、居委会配合,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组长:张哲,副组长:张建平,成员: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5、医疗救援组:由卫生院负责,镇社会事务办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组长:刘兴刚,副组长:钟书澜,成员:医院全体医生、护士及镇社会事务办全体工作人员)。6、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负责,镇村建环卫中心、规建办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组长:高华,副组长:周忠、颜超、肖洒,成员:财政所、镇村建环卫中心、规建办全体人员)。7、事故调查组:由镇社会治理办负责,派出所、经发办、国土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长:胡剑,副组长:曾明久、赖家俊、安震、凌兰英、王小亮,成员:社会治理办、派出所、经发办、国土所全体工作人员)。8、善后处理组:由镇农服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组长:李燕伶,副组长:钟绍从、罗文丽,成员:镇农服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切实加强党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现场指挥部按照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视情成立临时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运行机制全镇各级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机制。(一)风险防控1、高风险防控各职能办公室定期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风险隐患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研究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各职能办公室于每年年底汇总分析本年度行业内突发事件特点,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并跟踪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镇党委、政府。2、社会风险防控全镇应当统筹建立完善村(社区)、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受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风险威胁增大或范围扩大时,加强观察监测和应急准备,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依照有关规定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采取研究法律、政策等治本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普遍性和倾向性社会问题,及时上报和预警通报。3、企业风险防控镇内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重点消防单位等高风险企业,企业内部应做好风险因素的排查与预防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加强与镇属各职能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4、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企业、供水、排水、供电等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建设、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防控和应对处置方案。学校、卫生院、车站、商场、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在安全出口与疏散路线、通道处,设立显著、醒目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预警和应急救援设备,建立安全巡检制度,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二)监测与预警1、监测全镇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牵头办公室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地质、气象、洪涝、干旱、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和储运、城乡火灾、重大关键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传染病疫情、食品药品安全、动物疫情、主要生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社会治安、粮食安全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全镇要加强有关行业重大风险监控方面的研究,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辨识、监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减少或杜绝发生重大损失。2、预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运用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类渠道,及时转发各类预警信息,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镇有关部门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依据国家标准,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在各专项应急和部门应急预案中进行明确。(2)发布预警信息①接到预警信息后,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级别,经审批后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报告;②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镇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发布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签发;③镇政府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公开播发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临近或者相关地区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④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学校等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⑤承担应对处置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⑥预警信息要素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3)采取措施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采取以下响应措施:①责令有关部门、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②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③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事故或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发展趋势;④向社会公众发不防灾避险的提示性、建议性信息和咨询电话等;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响应措施:①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后备队伍的动员工作;②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做好应急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准备工作;③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④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⑤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⑥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4)调整解除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突发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三)应急处置与救援1、信息报告(1)信息资源管理。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信息获取、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融合各村(社区)的应急基础信息、地理信息、应急资源信息、预案和案例信息、预警预报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应急信息保障。(2)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统筹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网格员、综治员等人力资源,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队伍,履行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先期处置、灾情统计报告等职责。建立信息报告激励机制,鼓励基层网格员和其他人员主动报告信息。(3)信息报告流程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风险隐患后,基层网格员和有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社会组织及监测网点等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或风险隐患信息。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报后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应主动向所在镇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镇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5、保险保障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倡导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三)物资储备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编制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区相关部门救灾物资储备规划、目录和标准,负责开展抢险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或区应急管理局调令组织物资调运工作。(四)治安保障镇派出所组织有关警力以配合,做好重要目标物、重要场所和基础设施的警卫工作,严防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加强社会面治安秩序管控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镇党政府要求,由派出所负责,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等工作,配合镇政府及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维护公共秩序。(五)医疗卫生保障依托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医疗站点,形成镇、村(社区)两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根据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卫生防疫等环节的需要,调度、安排医务人员和医疗物资装备,有效发挥突发事件现场伤员救治、转运和后方收治的作用。镇社会事务办牵头,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做好有关工作。(六)交通运输保障镇道交办建立和完善公路、水运等应急运力协调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开辟应急绿色通道,提高人员、物资紧急运输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运力征用程序,完善补偿办法。(七)通信保障收到镇、村(社区)利用应急微信群、手机、卫星电话等方式实时报送各项应急救援信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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