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内江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政策文号:内住建局〔2021〕28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住房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房地产业协会,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房地产行业销售、经纪人员的职业素养,强化销售人员诚信自律管理,建立健全销售人员职业培训、持证上岗、诚信备案制度,维护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内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的人员,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含经营部)中从事商品房销售(含代理)活动的人员。二、销售人员实行职业培训、持证上岗、诚信备案的制度。从事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内江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结业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已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除外)。上岗期间,应按规定统一佩戴印有内江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人员的工号牌。三、市住房事务中心受托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域内从事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主动配合市住房事务中心做好域内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持证上岗等工作,实现全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四、凡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的人员应当自取得《内江市房地产行业销售从业人员结业证》后,填写统一的备案表(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