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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江市建设工程“甜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鼓励和引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创先争优意识,创建更多优质工程,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内江市建设工程“甜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参加申报评选的工程应为2018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竣工的。工程竣工后使用一年以上,没有发现结构上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没有发现使用功能有严重缺陷的工程可进行申报。为更加方便施工企业申报市优质工程“甜城杯”奖,满足申报条件的工程可在全年工作日内随时申报。市优质工程“甜城杯”奖申报资料经初审合格后,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查。二、评选工程范围(一)基本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已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二)工程规模1.建筑面积在8000㎡及以上的房屋工程(不含住宅);2.住宅工程和新建的住宅小区:(1)建筑面积4000㎡/幢及以上的住宅楼;(2)总建筑面积在20000㎡及以上、设施配套齐全、庭院绿化已初具规模、一次建成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等;3.大中型公共建筑:(1)8000座及以上的体育场;(2)1000座及以上的体育馆;(3)500座及以上的游泳馆、艺术馆;(4)200座及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4.市政工程:(1)单体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含立交桥);(2)设施配套完整的500m及以上城市主要干道,包含桥梁、排水、排污、绿化、路灯照明等全部项目。5.园林绿化工程:(1)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2)面积达到15000㎡及以上的综合公园;(3)面积达到5000㎡及以上的其他绿地、居住区绿地或道路绿地等;(4)面积达到3000㎡及以上的社区公园;6.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申报工程的建安投资应在1500万元以上;7.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科技含量较高、建筑风格独特,工艺先进,质量可靠,具有一定代表性,各界反映好的,也可申报参评。三、评选工程申报条件申报“甜城杯”奖的工程,应具备如下条件:(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三)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规范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市、全省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四)建设单位已组织有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五)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结构上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没有发现使用功能上的严重缺陷;(六)住宅工程的所有建设项目均按批准的小区规划内容全部完成,满足使用要求,且入住率应在50%以上;并提交“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回访应达到入住率的50%。四、参建单位申报条件(一)申报“甜城杯”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在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二)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甜城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5%及以上;3.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包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三)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的,可联合申报“甜城杯”奖;若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不超过三家);若多家企业完成的工作量相同,可由建设单位申报。五、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一)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不参加评选;(二)已参加过“甜城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不允许申报本年度“甜城杯”奖;(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到县(市、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施工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甜城杯”奖;(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工程不得申报“甜城杯”奖。六、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一)申报资料内容1.申报资料总目录(应注明各类资料份数);2.《内江市建设工程“甜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3.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状况及按图施工的履行情况材料;4.工程立项计划任务书;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文件(含审查回复意见),优秀设计证书,地勘、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合同;5.工程报建批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批文的复印件;6.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资料(含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工法等);7.工程所获奖项证件的复印件;8.评选为市(县、区)或行业优质工程及用户满意建筑工程的证书复印件;9.工程监理报告、消防专项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复印件;10.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书复印件;11.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复印件;12.未获得“用户满意建筑工程”称号的住宅工程,应报《住宅工程用户回访意见表》,回访数量应达到入住率的50%及以上;13.反映工程概况应配有现场图片及文字的PPT文件或视频文件1份。(二)申报资料要求:1.申报书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2.申报资料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3.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价、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4.申报资料不齐全、未使用A4纸装订成册、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不详的,均不安排复查。七、申报、评审程序评审工作按申报、推荐、复查、评审、公示等五个阶段进行。(一)申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完成预评,并签署预评意见,申报材料报送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科;(三)内江市建设工程“甜城杯”奖(市优质工程)由“甜城杯”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评审委员会在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下设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复查、评审等具体工作。(四)评委会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报工程的有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观感状况,听取用户意见,写出书面审查报告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五)在今年“甜城杯”奖评审基础上,由企业自愿申报,市评审委员会审定推荐1-2个项目参评省“天府杯”。八、其它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积极鼓励辖区施工企业积极申报优质工程。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0832-202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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