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市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社事局,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委直属单位,市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委机关各科室:现将《内江市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3月21日内江市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全面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卫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委发〔2021〕23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内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内委发〔2022〕10号)和《四川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川卫发〔2022〕19号),结合内江卫生健康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实施健康内江行动,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到2025年,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二、工作任务(一)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1.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配套机制,确保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指挥调度,严格疫情监测,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加强对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平安医院、法治医院建设。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依法调处涉疫矛盾纠纷。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二)健全法治实施体系。3.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卫生健康系统权责清单,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全面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4.精简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大力精简行政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6.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清单,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7.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大力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率和全程网办率。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在一体化平台上完成相关配置,提高网上申报率。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全面完成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8.有序推进政务通办。加快推进“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按照省、市编制发布高频服务事项清单,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开展线上“全程网办”,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9.推进适老化政务服务。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围绕老年人就医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健全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设置必要的人工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服务。10.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有效衔接,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11.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机制。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配合做好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制定主体清单和程序、实体审查清单加强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制定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主动向社会公布。14.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科室或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法制审查科(股)室落实合法性审核初审职责,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健全合法性审核专家协审机制,切实发挥协助审核作用。15.加大评估力度。坚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估,对争议较大的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制度建设全过程。落实后评估机制,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16.严格备案审查监督。制定单位或科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和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17.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18.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19.加强决策事项目录化案卷化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明确决策事项、法律政策依据、需履行的程序、承办科(股)室、执行时间等。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全过程记录。20.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牵头单位或科室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效果。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21.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决策牵头处室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提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改决策等建议。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五)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体系。2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拓展跨部门联合监管覆盖范围,增强综合监管合力,对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依法制定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要求特定区域或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依法审慎决定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23.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大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医疗美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2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动“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5.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依托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动态管理、在线培训考试、数据统计分析。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应用,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26.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监管结果可追溯的智慧监管体系。鼓励通过物联网、视联网等非接触式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管效率和预警防控能力,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27.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根据领域性质和特点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慎重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放任不管或者简单化予以禁止。28.健全社会信用监管。完善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办法,加强信用数据应用,健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失信惩戒,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29.依法推行包容免罚清单。依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相关领域推行包容免罚清单。对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予以纠正。30.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流程、文书、案件编号、用语、法制审核等系列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图(2022年版)》《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2022年版)》为补充,推动实现“教科书式”执法。行政机关应当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31.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公示。32.有效落实行刑衔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制度,切实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对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100%。33.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对事实认定正确、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的典型案件,加强案例的定期发布、以案释法,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34.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全系统和各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35.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对本地区本单位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36.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37.加大应急执法力度。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强化应急处置法治思维。(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38.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行政调解主体职责,依法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加强“三调”联动,贯彻执行《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39.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提升出庭应诉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跟踪机制,及时办复率达100%。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定期组织庭审旁听、案件研讨、集中培训等活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人员的应诉能力。支持法院开展调解和协调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八)健全法制监督体系。40.加强人大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配合人大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积极做好现行法律法规的事实和宣传工作。41.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100%,办理情况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4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活动,增强执法监督工作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4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部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管理等制度,确保信息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部门信息事项,及时依法稳妥提出答复意见,对符合法定要件的申请事项按期答复率100%。(九)健全法治保障体系44.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党委)履行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45.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46.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按规定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主动向社会公开。47.强化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建立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利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线上学法。48.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专门法治队伍,加强卫生健康法制机构建设,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队伍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保障。49.加强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文件下载内江市法治卫生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pdf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