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 政策文号:内农发〔2021〕12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社会治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乡镇及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主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条件保障,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明确网格的职能与定位,形成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细。——坚持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集中发力,突出技术培训、巡查抽检、问题排查、信息传递等工作职责,聚焦重点产品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整治,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指向性和靶向性。——坚持机制创新、高效治理。以推进网格化管理为契机,鼓励各地大胆创新,进一步强化监管体系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畅通、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力、治理有效的良好局面。(三)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所有乡镇明确监管网格,所有网格明确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所有网格监管人员接受年度培训。实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网络更加严密、管理责任更加压实。二、重点任务(一)区域定格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网格划分应结合乡镇区域内产业分布、主体类型、产品风险等情况科学划分确定,原则上应以每个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乡镇网格,以每个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村级网格,以每个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为单位建立主体网格。有条件的乡镇可跨行政村(社区)建立,也可以按照农产品生产主体划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对象信息,明确各网格监管责任人员,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图。(二)网格定人每个网格应明确网格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乡镇网格应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担任责任人、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担任监管员、检测员;村级网格协管员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技术骨干等担任,也可以社会选聘、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的人员担任。主体网格应由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法定代表人担任质量负责人、业务技术骨干担任内部质量控制员(内控员),鼓励在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遴选社会监督人员等,构建多元共治的网格化管理队伍。(三)人员定责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员的工作任务职责。乡镇网格责任人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责任“五个纳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规划、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公益性宣传);乡镇网格负责人应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战略,推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措施;乡镇网格监管员应围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职责,负责组织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动态管理生产主体名录,开展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服务及培训宣传,根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见附件)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乡镇网格检测员应围绕区域产业发展,负责区域食用农产品抽查检测等工作。村级网格协管员应充分掌握网格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根据乡镇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及乡镇网格监管员要求,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检测抽样、用药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乡镇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要聚焦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切实发挥作用。主体网格质量负责人应围绕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网格内控员应充分掌握生产技术规程,落实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如实记录生产档案,对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实施质量追溯管理,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四)创新机制创新网格化管理及其配套工作机制,保障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运转,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效能。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横向协作机制,统筹基层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力量,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倾斜;建立日常巡查与乡镇综合执法衔接机制,强化问题查处与案件查办;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发现问题,实现信息及问题上报快速化、扁平化;建立问题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问题会商和反馈,不断优化管理方案,鼓励借助专家团队等外脑开展问题咨询。(五)公示公开1.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即产业分布图,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监管员、检测员和协管员,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八项制度)的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乡镇网格化管理图,名称为“XX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图”,包括产业分布图、质量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县级监管部门联系人、乡镇网格责任人、乡镇网格负责人、乡镇监管员和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责任区域布局安排、监管检测制度,以及乡镇网格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的工作职责等内容。2.村级监管服务点。要按照“四个一”(即一个人、一间房、一组设备、一套制度)标准,在村委会、交通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村级网格化管理图,名称为“XX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包括乡镇网格监管员和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乡镇网格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的工作职责等内容。3.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在办公场所、生产基地等醒目位置公示主体网格化管理图,名称为“XX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包括乡镇网格监管员和检测员、村级协管员、主体网格质量负责人、主体网格内控员的基本信息(姓名、职务、照片、联系电话)、村级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以及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农业农村部门应在公示生产主体信息中因地制宜增加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用评级等信息。鼓励通过信息化平台强化公示公开工作,各乡镇网格监管员、协级协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佩戴统一标识,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定格、定人、定责”,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乡镇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待遇,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保障。鼓励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激励机制,在待遇保障、绩效奖励、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研修深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工作积极性。(三)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地区,要在原工作部署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2021年底前完成乡镇网格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调整、充实,并公示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尚未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地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步伐,2022年6月底前完成网格化管理“定格、定人、定责”的要求,公示网格化管理责任图,实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覆盖。(四)加强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优先利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生产主体和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监管手段信息化全覆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工作指导,成立专家团队,对基层在网格体系建设、日常管理、监管执法、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打造高水平网格化管理队伍。(五)强化绩效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纳入县(市、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考评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乡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工作等考核内容,督促县级、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将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政策扶持资金、人员绩效奖励等挂钩,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