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政策文号:内府发〔2012〕1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增强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支撑能力,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抢抓发展机遇当前,内江面临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建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重大历史机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内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保障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格局,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要紧紧围绕市委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的发展定位,坚持加快建设百万人口特大城市、加快建设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县区发展振兴的发展思路,加力加劲、提质增效、乘势而上,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增强依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走符合内江市情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道路。二、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区)长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内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到2020年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别为25.12万公顷和21.11万公顷。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2012年,各县(区)要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规划修编成果,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落实基本农田地块,健全、完善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标注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书上。要落实保护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全面提升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基本农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生产力。三、做好规划衔接,增强保障能力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做好相关规划与内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统筹和引导作用,科学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先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和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用地。进一步完善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四、争取用地指标,加强指标管理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坚持好中选优,每年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全力争取进入省级甚至国家级的重点项目范畴,使项目用地能得到省或者国家的用地指标支持。要加大工作力度,把准市、县(区)情,吃透上情,用活、用足、用好政策,全力争取省政府增加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能源、交通、水利、重点工业企业等项目的建设。五、加快土地整理,推进“双挂钩”项目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区)要加快《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和实施步伐,保障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简称“双挂钩”)项目,各县(区)每年应有一批“双挂钩”项目立项并实施。六、做好征补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各县(区)政府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统筹做好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要全面清理安置还房建设、社保资金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彻底解决。新征地要坚持安置还房优先建设原则,及时落实社保资金,不得拖欠。七、深挖保障潜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地区特别是棚户区的改造步伐,加大二次开发力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稳步实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挖掘土地保障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有效利用储备土地,提高储备土地保障能力。严格控制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适当提高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标准。今后入驻内江城西工业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入驻其他省级开发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20万/亩,入驻其他各类产业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亩。要采取优惠政策后置的方式促使工业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拆迁安置还房、保障性住房按高层电梯公寓标准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建多层厂房,因此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八、加强土地营运,提升土地价值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百分之百招拍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百分之百拍卖出让的规定,合理设置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应比例,适当提高商住用地供应比例。做好经营性土地营销工作,在完善经营性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功能配套的同时,加强策划、包装、宣传力度,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九、严格矿产管理,规范开发秩序坚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集中布点、取小建大、消除危害、有效开采”的原则,合理布局、规范开采。严格采矿权办证程序,新设采矿权、探矿权必须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采矿权竟得者必须取得用地、环评、安评、水土保持、林业等手续后方可采矿。十、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大地灾治理力度加大防灾知识宣传力度,全面普及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知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尤其要做好专兼职监测员选派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险情巡视、速报等制度。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财政、民政、国土资源、交通、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救助和排危除险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人为引发的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由各级政府及时组织实施治理,最大程度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十一、加快城乡统筹,严格农房管理2012年,各县(区)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打牢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或集镇总体规划管理好农房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强化批后监管,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禁未批先建、批甲建乙、批少建多等违规行为。十二、强化部门配合,严格执法监察坚持“预防为主,全程监督,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将卫片执法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加强土地、矿产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严格考核奖惩,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土地、矿产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十三、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成立内江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研究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国土、财政、住建、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国土资源相关资金保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级财政要将土地报征应上缴的相关费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还房和社保所需资金,实施土地整理和“双挂钩”项目所需资金,地灾防治和地灾避险搬迁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并优先保证,确保专款专用。要安排适当比例的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建立土地保障专项资金,推动土地资金保障良性循环。理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体制。2012年1月1日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乡镇规划由市级审批。要做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建设,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建立工业项目用地会审制度。成立内江市工业项目用地会审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经信、发改、投资促进、国土、财政、住建、监察、审计、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业项目用地的规模、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投入产出比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写入投资协议,再签定正式协议,并按法定程序供地。工业项目建成前,领导小组要对其投资协议履行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和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复核,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要按照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进一步明确内江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征补工作责任。市中区政府和东兴区政府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分别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和安置还房建设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直接拨付。市住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安置还房规划选址工作。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两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十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畅通选人用人渠道,突出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做好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强化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优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遵循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好、用好土地和矿产资源。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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