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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 政策文号:内府办函〔2016〕85号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10号)精神,推进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技能强市”为主题,搭建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竞技平台,引导企业和社会重视技术创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二、参赛范围(一)装备(加工)制造业:普通车床工、数控车工(二轴)、(氩弧)焊工、钳工。(二)电子信息业: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三)建筑业:砌筑工、钢筋工。(四)交通运输与维修:汽车维修工。(五)商贸服务业:中式烹饪师、美发师。(六)电力行业:电工。三、比赛组织(一)主办单位:内江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成立“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全面负责比赛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监督仲裁委员会、竞赛裁判委员会、安全保障委员会。(二)承办单位: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市高级技工学校。(三)参赛代表队组成:市中区代表队、东兴区代表队、内江经开区代表队、资中县代表队、威远县代表队、隆昌县代表队,共6支参赛代表队。每支代表队必须参加6个以上竞赛项目,每个竞赛必须选取3名选手组成。四、参赛选手资格各县(区)分别从辖区内各类企业生产一线职工、个体劳动者、内江籍在外务工人员中遴选18—50周岁技术工人(在历届内江市级及以上级别同一比赛项目中获得第一名的人员不再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一般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未取得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原则上应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五、比赛设置标准决赛各工种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应知应会的内容为基础,部分知识能力提升至技师水平进行考核,并且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相关知识。比赛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种考核方式,比赛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计算名次。具备条件的工种在大赛中安排考评员或专家现场点评,促进参赛选手的技术交流和相互学习,提高技能水平。各竞赛项目技术文件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六、比赛安排(一)初赛:2016年8月31日前为初赛选拔。各县(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每队每个单项工种选取3名队员参加决赛。(二)决赛:2016年9月26日—27日组织决赛。1.理论竞赛于2016年9月26日16:00—18:00在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举行。2.实际操作竞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七、比赛报名各参赛单位统一将参加决赛选手的名单上报组委会办公室。(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1.《“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参赛选手个人情况登记表》(表样见附件2);2.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3.同底2张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竞赛工种);4.《“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表样见附件3);5.《“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工作联系表》(表样见附件4)。以上资料由组队单位盖章后以纸质形式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三)报名联系方式: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建设科;联系人:张贵;联系电话:0832—2228638,18990557857;邮寄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七楼704室;电子邮箱:2640168712@qq.com。八、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一)参赛团体奖励。根据团体总分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由比赛组委会向各代表队分别颁发奖牌。团体积分办法:对参赛队每个比赛项目进入前18名的选手进行计分,其中获一等奖选手计15分、二等奖选手计10分、三等奖选手计5分、其余参赛选手均计2分,各队选手积分总和为参赛队总分。最后,依据各团队总分评出各代表队团体奖项等次。(二)获奖选手奖励。各竞赛工种设置个人一、二、三等奖。1.一等奖1名:获得各工种决赛第一名选手。由比赛组委会颁发奖状和奖金;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晋升一至两级职业资格,最高可至高级技师。2.二等奖2名:获得各决赛工种第二、第三名参赛选手。由比赛组委会颁发奖状和奖金;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可晋升两级)。3.三等奖3名:获得各决赛工种第四、第五、第六名参赛选手。由比赛组委会颁发奖状和奖金;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可破格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具备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晋升技师)。各工种其它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颁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参赛前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且决赛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成绩合格的,直接晋升中级职业资格。(三)大赛协办单位奖励。对协办比赛工作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甜城工匠—2016技能比赛优秀协办单位”奖牌。九、经费保障大赛决赛、宣传、获奖选手的奖励等经费由组委会筹集。预赛经费及各代表队参加决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十、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展示技艺的重要舞台,是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企业、政府、组织单位务必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各选手所在单位要重视职工竞赛活动,可开展竞赛练兵活动,组织本单位技术工人进行比赛竞选,为参赛选手创造有利于取得优异成绩的条件,为集体争得荣誉。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抓好竞赛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通过组织初赛等形式,认真挑选精兵强将,组成强大阵容参加决赛,争取好的成绩。承办、协办单位要及时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竞赛规则、规程要求做好决赛各项组织、比赛、保障等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确保竞赛成绩的客观真实。(二)统筹规划,规范组织。承办、协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在比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各参赛、组织、承办、协办单位在发文、宣传时要规范使用名称。各工种实际操作竞赛名称统一确定为“甜城工匠—2016××(工种名称)比赛”,各协办单位在悬挂标语、横幅时要规范使用名称。在组织过程中,协办单位、裁判组要严格操作规程和考场纪律,确保赛场竞赛秩序规范有序。(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机关各单位、各行业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宣传,努力营造比技能、促学习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各类技能劳动者了解大赛规则和要求,动员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以及在外务工劳动者参加比赛,在全社会宣传“英雄不问出处”、“不拘一格选人才”的人才选拔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四)协调配合,确保安全。竞赛承办、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赛事活动安全,根据所承办赛事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安全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比赛现场的防火、防暴等突发事件的人员疏散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灭火、防暴器材等安全设备器材。负责本届技能比赛的安全保障组织要落实安全保卫人员和安保工作措施,确保赛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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