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政策文号:内府办函〔2011〕4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由国家商务部、国务院三峡办、重庆市及全国28个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简称“渝洽会”)将于2011年5月19—22日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充分发挥好渝洽会平台作用,展示内江的对外开放形象和企业形象,现将我市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渝洽会主要活动(一)设置内江形象馆2011年5月19—22日,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设置207平方米的内江形象馆,采用文字、图片、模型、实物、光碟、演示等形式,重点展示我市的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形象等。(二)设置全球采购汽配、电子专题展区组织我市13户汽配、电子企业于2011年5月19—22日在重庆国际会展中心设置专题展区,展示企业形象和产品,并组织现场洽谈。(三)组织参加相关论坛、会议组织参加2011西部国际物流大通道(重庆)高峰论坛;世界新兴产业合作会议;中国(重庆)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合作论坛;2011中国汽车电子高峰论坛;阿里巴巴国际采购(重庆)洽谈会;全球采购商采购说明会;2011中国(重庆)美国中小企业合作对接洽谈会;2011中韩汽车产业(重庆)对接洽谈会;2011可再生利用新材料发展对接会;纺织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暨对接会;“诚商网”国际采购(重庆)洽谈会等。二、职责分工(一)市商务局:负责活动牵头及参会日常工作,负责与“渝洽会”组委会联系沟通;负责内江形象馆的设置、特装,安排内江代表团在渝洽会期间的相关活动。负责组织参加2011西部国际物流大通道(重庆)高峰论坛、全球采购商采购说明会、“诚商网”国际采购(重庆)洽谈会。(二)市招商局:负责组织参加赴渝招商以及项目签约活动;邀请重点企业到内江参观考察。负责内江形象馆内投资指南、招商项目册及宣传光碟的发放;负责组织参加2011中国(重庆)美国中小企业合作对接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论坛、世界新兴产业合作会议、重庆服务外包对接洽谈会、2011国际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推介会、聚集西部——两岸电子商务发展与合作高层论坛、纺织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暨对接会、中国(重庆)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合作论坛、2011中国汽车电子高峰论坛、2011可再生利用新材料发展对接会和重庆市第二届渝商大会以及相关投资促进活动。(三)市经信委:负责参展企业的方案初审、现场布展、收集展览期间对接洽谈和展示成果;组织参加世界新兴产业合作会议、阿里巴巴国际采购(重庆)洽谈会、2011中韩汽车产业(重庆)对接洽谈会。(四)市财政局:负责活动费用的审核、结算及拨付等。(五)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汽配、电子等龙头企业参展,其中,东兴区2户,市中区2户,资中县3户,威远县3户,隆昌县3户。三、经费来源(一)各县(区)政府组织参展的汽配、电子类企业的展位费(5800元/个/户)及相关人员的费用由各县(区)政府和企业自行负责;(二)内江形象馆的场地、特装费,内江代表团领导、市级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食宿费、客商招待费、宣传费等在市财政经费中列支。四、工作要求(一)为搞好第十四届“渝洽会”筹备及参会工作,成立第十四届“渝洽会”内江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好相关事项。要组织能代表县区企业形象的龙头企业参加展览。(三)请各县(区)务必于5月11日(星期三)12:00以前将参会回执表(见附件二)报市商务局汇总。(四)具体参会时间、要求另行通知。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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