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畜牧食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6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内江市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内江市畜牧食品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内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委发〔2010〕10号),设立内江市畜牧食品局(简称市畜牧食品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全市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划给市商务局。(三)加强发展现代畜牧业,着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职责。(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五)加强动物卫生应急管理,确保动物卫生安全的职责。(六)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畜牧生产、兽医、兽药、动物防疫检疫、饲料工业、畜禽产品安全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畜牧生产、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兽药、饲料工业等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拟订畜牧兽医行业发展的有关产业政策,引导畜牧业结构布局调整,扶持龙头企业,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制定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和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三)负责全市畜牧生产、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饲政、畜产品安全等工作;参与和拟订畜牧生产、兽医、兽药、饲料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四)负责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防控策略与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五)负责畜禽品种资源保护,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改良、饲养新技术。开展畜牧生产和兽药饲料生产技术服务;负责草地资源保护,指导退耕还草,推进种草养畜(禽),引进和提供优良牧草种籽,做好牧草栽培等技术服务。(六)研究拟订畜牧产业化经营政策和畜禽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开展畜牧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七)负责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定)材料的审核、上报及管理工作;负责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八)负责畜禽繁育、草原资源、兽医兽药、饲料工业、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九)负责国家、省、市扶持畜牧业资金的统筹安排及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十)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指导协调畜牧业科技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学会、协会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内江市畜牧食品局设7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保密、信访、档案、目标管理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局机关安全工作;负责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后勤服务和对外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二)计划财务科负责国家、省和市畜牧业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负责局畜牧事业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内审;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合作资金和外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三)生产科技科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和拟订畜牧业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全市畜牧生产、畜禽繁育改良、畜牧科技、基层畜牧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调查、分析、反映畜牧生产情况、科技推广进度;负责畜牧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畜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种畜禽管理、优良畜禽品种推广与改良、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畜牧新科技试点示范与推广、业务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及科技成果推荐、评审、转化工作;承担牧草管理、牧草引种审查、牧草质量监督,指导种草养畜(禽)工作;负责蜂业管理工作,指导养蜂生产;负责畜禽繁育改良、草原资源等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四)兽医兽药科研究拟定兽药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和拟订兽医兽药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兽药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国家兽药强制性标准及安全卫生标准;负责审核、上报兽药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申报的相关材料;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药生产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兽医兽药、动物防疫检疫等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生产统计工作。(五)饲料科(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研究拟定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和拟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地方规范性文件及饲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实施饲料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饲料安全卫生标准;负责审核、上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申报的相关材料;负责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开展饲料生产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饲料工业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工业生产统计工作。(六)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研究拟定畜禽及畜禽产品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畜牧农民专合组织建设工作;负责预测并发布畜禽及畜禽产品和畜牧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开展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促进畜产品销售和流通;指导畜牧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等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畜牧业产业化、专合组织、畜产品安全统计工作。(七)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推荐、聘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各类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指导实施畜牧兽医科技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和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纪检监察、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分子、老干部工作以及工、青、妇、计生等日常事务。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江市畜牧食品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调研员或副调研员2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按市委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五、其他事项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