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巩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49号)、交通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交公路发[2008]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6〕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总体要求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做到有路必养,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养护投入不足、长效管理难的问题,保障养护资金投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逐步建立起符合内江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投入综合使用效益,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其养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一)市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上报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筹集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县(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二)县(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区)交通局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施办法;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指导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养护管理工作,检查验收养护质量,编制和下达县道、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实施计划,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县(区)交通局所属的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县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对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县道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县道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县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三)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区域内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责任。负责本区域内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拟订乡、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并协助县(区)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筹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村民委员会及沿线群众、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村公路的养护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建立村规民约进行养护和管理。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要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一)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按照“县乡自筹、上级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县道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道的养护资金应满足公路技术状况完好的需要。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有路必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乡公路按每年不低于每公里2000元、村公路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补助乡(镇)人民政府用于乡、村公路的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不足部分,可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以满足村公路技术状况完好的需要。(二)加强养护资金监管,管好用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县(区)交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县(区)交通局、乡(镇)交管办应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县(区)交通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四、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分类及管理按交通部(交公路发〔2001〕327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要按照有关公路养护技术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加强对路面、沿线设施及绿化的养护管理,做到全面养护。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可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采取个人承包养护、群众集中进行季节性养护、专业养护等方式进行。农村公路小修宜选择专业化养护单位承担,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应按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应逐步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养护单位。各县(区)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管养的农村公路桥梁进行检查。需要进行检测的,应当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农村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志,并及时采取维修和加固等有效措施;经检测发现公路桥梁严重损坏影响通行安全的,应当先行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志,并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县(区)交通局和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建立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信息数据库和路况信息收集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和养护维修信息档案,设立农村公路养护公示牌,公示养护责任单位名称、养护路段以及报修和投诉电话。县道的养护质量考核指标按照现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执行,乡、村公路的养护质量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参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制定。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市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标准,每季度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县(区)交通局、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及乡(镇)交管办每月对本区域内县道、乡、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交通公路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考核,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公路养护管理目标任务,路况、路产、路权造成严重破坏的,除扣减考核得分、限期整改外,还将按比例扣拨上级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各县(区)交通局要结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明确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渠道,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力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进程。二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