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全市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30日 政策文号:内市交办〔2019〕4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经开区建设局、高新区科经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9〕3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三项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川交函〔2019〕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道路交通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放心出行。所有在营公交车加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提升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及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加强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保障。全面排查治理桥梁安全隐患,提升和改造城市桥梁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合理设施救援力量,加强装备和技术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工作对象(一)全市所有在营公交车辆(含租赁)。包括:开行于市区内短途、城郊区间的单层、双层、铰接、无障碍低地台城市公交车。(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所有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含更新和租赁)。三、工作任务(一)公交车行驶安全1、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在营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JT/T1241-2019)),并会同经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对部分车型老旧、车内结构尺寸不一的公交车,要根据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正确、适用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标准,以保障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受侵扰,满足驾驶员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下的救助需求。2、制定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方案。在当地政府、安委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建立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要会同公安部门对在营公交车的现状和底数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指导公交企业制定具体的改造安装方案并严格审核。改造方案应包含安装时间节点(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批次计划、经费保障、安全警戒线设立、喷涂张贴统一警示标语、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3、落实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关要求。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财政部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在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的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跟车服务乘客、维护秩序,加强安全防范。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向政法委、公安部门汇报协调,采取特巡警、反恐、治安反扒等警种定时不定时、定点不定点上车巡逻、便衣巡逻等临时性措施加强公交车安全运行防范。4、全面提升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公交运输企业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T999)要求,完善应急处置规范,明确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流程。要加强对公交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驾驶员身心健康管理,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以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行为、组织乘客安全有序快速疏散为重点,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5、强化法治措施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会同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打击袭击殴打驾驶员等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的犯罪行为。加强警民联动,对接到干扰、辱骂、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要第一时间出警,及时依法处理。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对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依法严格控制适用缓刑。6、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警示效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视频等媒体渠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有计划地曝光一批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处罚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作用。公交运输企业要在公交车内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播报等方式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矩意识。7、完善奖励机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积极进行劝导和举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奖,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正能量”氛围。(二)桥梁安全防护1、全面排查桥梁防撞设施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排查全市在用特别是公交车途径路线的城市、公路桥梁的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设施安全情况,综合评估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防撞标准、改造条件等,摸清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有条件的可通过聘请第三方检测咨询机构开展摸底排查工作。2、落实整改管控工作措施对排查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桥梁设施,要进行彻底整改。对客观上无法改造或改造难度大的桥梁,且跨越大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等,要科学合理制定防护措施,研究调整公交运行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对新建桥梁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从严把关审核验收其防撞防护设施设置规划。(三)应急救援处置1、完善水上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兼结合的水上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细化应急处置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风险分析研判,预置救援力量,完善相应的救助打捞装备技术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协同安全高效处置。2、规范社会救援组织管理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情况搜集和能力评估,研究制定参与救援方式。健全培训演练、能力测评、信息发布、分级调用等工作机制,完善通行保障、奖励补贴、社会荣誉等政策措施,构建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争取应急管理、公安、宣传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按照工作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二)强化资金支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公交运输企业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安装实施进度;要抓紧与财政部门衔接,从油补退坡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对专项行动予以支持引导,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三)严肃督导考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职责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和通报;对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定期报送相关信息,每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19年12月31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蔡丹联系电话:0832-2261739内江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4月26日文件下载文件解读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