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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内江市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8日 政策文号:内市交办〔2019〕5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川办发〔2019〕3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到2019年底,全市ETC用户新增12万个,各县(市、区)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二、工作任务(一)精准分解发行任务。根据我市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以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统筹分析车辆分布分类情况,制定ETC用户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到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附件1),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用户安装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发行工作方案,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二)免费安装车载装置。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鼓励ETC发行机构通过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资源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来源。(三)增加安装服务网点。内江银保监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组织各发行单位增加ETC服务网点,2019年6月底完成。ETC服务网点要覆盖车管所、汽车客运站、汽车4S店、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要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安装网点社区、村镇广覆盖,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并做好安装网点ETC办理车辆的秩序维护,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四)加快推动线上发行服务。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组织发行机构开展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加强对线上发行单位的考核约束,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和兜底机制。(五)分类推进车辆安装工作1.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安装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其中: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安装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2.国有企业车辆安装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其中:市本级国有企业车辆安装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3.医院救护车安装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其中:市本级医院救护车安装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4.消防车安装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其中:市本级消防车安装工作由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实施。5.道路运输经营企业车辆安装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各运输企业的出租车、班线客车、旅游客车、货车等车辆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6.社会车辆安装工作。市交警支队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通过组织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为社会车辆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通过车辆年检、上牌等环节,强力推进存量私家车及新上牌照车辆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六)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全国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内江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曾云忠任班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曹学彬、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代兵任副班长,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内江银保监分局、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建立工作专报制度,定期汇总进展情况。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迅速提高ETC安装和使用比例。专项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二)加强考核通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ETC发展应用统计和信息汇总,每月30日前将ETC发行目标任务推进情况(附件2)报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许赫,电话:13551545202;2266216(传真);邮箱:317995985@qq.com。市交通运输局每月汇总我市工作情况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以及车辆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四)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有序快速推进本地区ETC发展应用,坚决查处借机乱收费等行为,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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