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管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政策文号:内市自然资规发〔2021〕2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经内江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1年第1次局务会审定,现就规范我市(本级及市辖区)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出让土地续期以及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土地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定最高年期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其他用地50年。对过去短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的,续期出让年期与已出让年期之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年期。二、划拨土地补办出让(一)不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且属已建成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1.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情况计算方式:按公布的内江市城区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执行。审批方式:由政务服务大厅(局)行政审批窗口审批办理。2.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情况计算方式: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拟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审批方式:按程序提交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程序办理。(二)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情况。计算方式: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审批方式:按程序提交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程序办理。三、出让土地续期1.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情况计算方式:按公布的内江市城区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执行。审批方式:由政务服务大厅(局)行政审批窗口审批办理。2.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情况计算方式: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拟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剩余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审批方式:按程序提交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议,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程序办理。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确定划拨土地权益价格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进行评估。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内府办发〔2012〕96号)要求,划拨土地权益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原用途满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60%。短期出让土地届满后再续期的土地评估,剩余年期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评估时应考虑权益价因素。五、其他相关事项(一)估价期日的确定:估价期日应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参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文件执行。(三)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市可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本行政辖区的具体规定。(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内市国土资〔2009〕120号)和《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执行内市国土资〔2009〕120号文件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内国土资发〔2013〕102号)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2月2日文件下载内市自然资规发〔2021〕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管理的通知.pdf文件解读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