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企业优惠政策

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4日 政策文号:内城管委办〔2023〕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求,总结深化城管执法支持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管执法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作出如下通知。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科学找准城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助推城市经济发展“润滑剂”作用,将创新理念制度模式贯穿于服务管理执法各环节全过程,着力提升城管执法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释放消费潜力。二、主要工作(一)支持开展户外“亮摊经营”在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市民通行、噪声扰民、消防安全等多因素条件下,可利用城市广场、公园景区开展户外商业促销、外摆集市等活动。支持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商贸企业利用自有空间、步行街道等区域自主规范设置外摆经营区域。鼓励商家结合街区形态、业态禀赋打造“网红打卡”特色外摆等候区。(二)支持夜市摊区扩容提质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统筹区域、交通、市容、环境等因素,支持在城市广场增设小餐饮(非现场生火加工)、小百货临时夜市,以“小需求”丰富市民游客的“大生活”。支持对条件允许的现有夜市摊区进行升级改造,适当扩大市场容量,帮助部分困难群众解决临时就业问题。(三)支持个性化店招店牌设置结合特色街区实际,按照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标准,支持特色街区引导广大商铺店家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设置更加具备自身风格和辨识度的店招标牌。支持店招店牌亮化改造升级,打造视觉焦点、吸引顾客。各地可选取具有代表性风貌特色街区及路段,充分研究街道定位、尊重建筑风貌、彰显店铺个性进行方案设计,打造个性化店招设置街区。(四)推行包容性定向监管检查坚持“无处不在、无事不扰”的原则,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让企业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未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积极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方式,完善涉企监管机制,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涉及安全底线相关监管执法事项外,实行“非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案件线索不主动检查”。(五)推行信用风险状况分类管理对城市管理监管领域涉及的户外广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理等市场主体按《内江市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行信用评价等级差别化监管。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有效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违法失信者处处监管,对诚信守法者事事支持。(六)推行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实施“及时改、慎停工”的措施。在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堆放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纳入不予巡查台账。不涉及生态环境风险、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城市更新等项目,加强服务管理,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的,一律不得采取停止运输、停止施工等措施,更多地指导项目责任主体加强整改。(七)推行实施“轻微免罚”制度从实际情况和企业生存需要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中“不予处罚情形”,对企业(个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能及时整改,且未造成实质影响的行为,实施“包容”执法,免于处罚或从轻处罚。广泛运用教育引导、警示告戒、指导约谈等方式方法,引导督促当事人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经营活动。(八)推行开展“结案必回访”制度防范重大风险、纾解企业主体情绪、完善政策法规方面,实施“办结案、必回访”措施。改变以往“一罚了之”的管理模式,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审结后第一时间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沟通,倾听意见建议,有效避免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后负面情绪蔓延和矛盾滋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执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树牢执法部门执法公信力、亲和力。(九)主动协调化解企业债务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签订的合同,严格兑现政策承诺,按期支付项目资金。针对市、区引进的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保障企业,积极协助企业处理化解债务,努力促进垃圾、环卫等设施管理、运营单位的作业经费及时到位。同时,协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各级财政资金正常拨付,确保项目安全、有效运营。(十)建立企业“专属服务员”结合常态化帮扶企业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跑下”工作帮扶,1名领导对口联系1个企业,帮助指导企业争取优惠政策、协调要素保障、拓展产品市场,疏通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生活(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城市服务外包等企业,实行1名领导挂点、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包干的“专属服务员”制度,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经营、建设、增资扩产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工作要求(一)优化许可(备案)流程。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制度,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订单式政策指导,主动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对于各类主体申办临时占用公共区域开展促销活动、设置“外摆等候区”、临时摊点、特色街区个性店招设置等许可(备案)事项,力求做到“一件事一次办”。(二)加强日常管理。各类市场主体临时设置的物品种类、尺寸、数量和摆放位置等,应当按照经准许的设置方案摆放,不得擅自变更。各地要落实巡查保障,坚持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处置,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要及时关注舆情,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对市民有关投诉,要加强沟通协调,助力经济健康发展。(三)突出服务优先。各地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行为规范考评,深化“引导+规范”执法模式,推广“互联网+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深入推行“721”工作法,加大服务力度,坚持服务优先。(四)守好安全底线。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组织者在活动开展前,必须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安全备案手续。各类市场主体要主动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地要督促指导市场主体配备充足的消防、安保设施,定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月3日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文件下载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pdf文件解读

四川内江产业园区

四川内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内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