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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 政策文号:内府发〔2014〕4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向义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威远县向义镇古井村、水口村、土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10月28日第十三届县委常务委员会第107次会议和2014年10月26日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9日威远县向义镇古井村、水口村、土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3年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第一批)(川国土资函〔2013〕1844号)精神,我县在向义镇古井村、水口村、土桥村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双挂钩”)。为顺利推进“双挂钩”工作,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08〕6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经济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立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挂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要求。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二)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共同推进。政府牵头主导,企业全额筹资实施项目,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镇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三)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四)科学规划实施,统筹产业发展和新村建设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多点规划、适度规模、分步实施原则建设。(五)集约利用,提高效率。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六)保障民生,维护权益。挂钩试点工作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七)以城带乡,统筹发展。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八)挂钩项目建设实施程序:户主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签字同意—村民小组初审—村委会审核—镇政府审定备案。(九)竣工验收程序。项目区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自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拆旧地块的复垦数量和质量、建新地块的规模及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进行初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终验。三、试点范围和实施期限项目拆旧区涉及向义镇古井村、水口村、土桥村3个行政村,按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拆旧区所属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1860.9亩。农民集中居住区涉及约640户、2155人,新建1个集中居住区,总占地约165亩。项目自投资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2014年6月至8月,完成项目招商工作。(二)2014年9月至11月,完成宣传动员、项目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施工设计、制订拆旧区安置补偿方案等工作。(三)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项目进场实施,并在自投资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双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威远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双挂钩试点项目专项规划和项目实施规划,协调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向义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的原则,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为项目建设办理相关手续,全力支持和配合双挂钩试点工作。(二)责任分工。县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资金并设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专户,编制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已完项目竣工验收及复耕初验工作,及时出具应由政府各部门完成的报批资料,在最短时间内办理相关验收手续;负责协调县级相关部门为农户办理相关产权手续,相关费用纳入投资成本。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增减挂钩工作与县内的其他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措施相衔接,协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过程和项目区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解决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义镇人民政府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各类村集体会议并形成决议;负责组织协调安置区农户集中率达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指标相对人数的80%以上;负责拆旧区、建新区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编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拟定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户的帮扶政策;组织实施产权调整摸底、农村旧房拆除、新房建设、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土地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等具体工作;设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专户,及时公开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项目区农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政策技术指导,负责项目区前后土地地类确认与变更,一户一宅认定,产权核实与变更;负责新增耕地验收,核定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建立土地增减指标调剂对接服务和设立指标使用台账等工作;负责对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城镇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申报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受理项目区安置用地的村民住宅宅基地申请,完成土地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拆旧、建新区项目的立项。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收支情况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参与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县住建局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镇级规划,协助指导各镇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新村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指导;负责提供住宅设计通用图,并与项目涉及镇政府一起对村民集中居住区还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县委农工委、县林业局、县农业局等农业部门负责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建设用地复垦土壤改良的技术指导,参与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和增减挂钩先行使用指标的审核。县民政局负责拆旧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户的确认。县监察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大力配合,及时出具的报批资料,共同推进项目实施。企业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项目业主批准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村民集中安置区建设及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土地复垦,并在项目竣工后,及时完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政府通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步验收,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批文。(三)经费保障。按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四)政策保障。为保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陆续出台相应拆旧政策、安置建新政策、挂钩指标使用政策等一系列保障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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