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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4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隆昌市古湖街道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部门、各村(社区):根据隆畜领办〔2024〕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古湖街道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古湖街道2024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街道辖区内不发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证养殖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以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重点的防控工作。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强化消毒灭源工作。加强散养薄弱环节和规模养殖场(户)重点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防控责任制要求,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养殖场(户)、贩运户等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切实抓好2024年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才恒为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刘朝利(农业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领导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宋植勇(负责畜牧工作)任办公室主任,畜牧中心成员具体负责动物防疫办公室日常工作;设立1个督导小组,负责督导防疫工作的落实和进度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村(社区)(居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村级防疫员和各小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二)落实责任、分片负责。为更好地开展古湖街道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街道实行落实到人,分片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责任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所驻村(社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三、加大防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一)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运用好督导检查、通报等方式,把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街道各部门继续搞好“联防联控”、加强部门协作,把控好隆桥驿检查站、生猪落地、农贸市场、冻库、餐厨垃圾处理等关键环节,杜绝外疫输入,泔水喂猪。三是严格“3+1+1”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人员,明确网格员职责,加强网格员培训,确保养殖环节全覆盖监控,准确掌握生猪生产经营动态、发病死亡情况。四是严把检疫关,依法依规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严禁不检疫出证、不检测、隔山开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强化重点环节消毒灭源,各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全方位、规范彻底的清洗消毒,不留死角。六是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日报告工作。七是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非法疫苗的行为。八是做好疫情处置。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监测阳性或疑似疫情,严格按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规定进行果断处置。(二)强化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古湖街道全市春防时间从3月1日至4月30日,秋防时间从9月1日至10月31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严格执行“集中免疫、阉割免疫,定时补免、规模场程序化免疫”免疫制度。农村散养动物由村(两委)干部、村级防疫员、包片兽医组成的村级免疫小组,按照“整村推进”模式开展免疫;规模养殖场由村级免疫小组负责配送疫苗到(场)户及监督指导养殖(场)户自行开展畜禽免疫工作。免疫工作要坚持“五统一”、“五不漏”,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加强强制免疫疫苗、防疫物资的管理,减少疫苗、物资损耗。做好集中免疫后免疫效果监测评价采样、送检、检测工作,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及时进行补免,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春防人员及时间安排表附后。(三)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严格按照隆畜领办〔2024〕1号文件要求。以村(社区)和养殖场(户)农贸市场等为作战单位,组织开展大消毒工作。要采用微信、短信、广播、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规定等政策的宣传。要组织防疫技术人员、养殖户、贩运户等开展防控知识培训,生物安全防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四)强化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一是严格疫情巡查监控。落实网格员、村级防疫员及养殖业主的疫情报告责任,加强畜禽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古宇湖候鸟栖息地、水网密集等重点场所的疫情全覆盖排查,发现疑似疫情按规定程序报告。二是认真开展监测流调工作。做好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流调计划,加强养殖、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疫病信息收集管理,精准掌握畜禽发病死亡情况。(五)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一是要加强活畜调运监管和落地监管,降低布病传播风险。二是加强监测净化工作。对种用牛(指繁殖用黄牛、肉牛、水牛等)、种用羊、奶山羊等进行布病全覆盖监测;规模养殖场按照存栏量5-10%抽检;农村散养户按照5-10%抽查;对监测发现阳性动物的场群进行逐头检测,对阳性动物全部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动物狂犬病免疫,犬只免疫密度农村不低于85%。(六)推行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各部门、村(社区)要积极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做好无疫小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筛选推荐、技术支持、监督监测等工作,要积极引导种畜禽场和规模场开展猪瘟、猪伪狂犬病、猪蓝耳病、布病等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优先净化工作。(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是严格检疫、执法人员管理。要严格执行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出证,严肃查处违规出证行为。二是严格动物流通监管。切实落实畜禽贩运人员备案登记管理,做好收购贩运人员后续监管服务,督导其建立收购贩运台账,引导收购贩运活动健康开展。严格实施跨省调运动物“指定通道”准入和申报检疫查验,强化落地监管,打击各类违规调运动物行为,防止疫病跨省传播。严格执行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联网出证,加大网络核查力度,严查严处手写和脱网出证;规范牲畜耳标督促重点对象落实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养殖企业落实检疫申报和落地报告制度,畜禽贩运户落实合账管理;同时督促各类管理对象按规范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日常消毒。四是密切关注无害化处理。对发现死亡数量异常的及时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调和监测。加强各收集点的监督指导,落实人员、车辆和场地消毒。五是强化执法办案。严格线索排查调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合理调整人员分配,实现案件“应办尽办”,确保执法工作不受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的影响。(八)强化疫情应急工作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预备队,明确成员组成、职责和分工。二是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细化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应急实施方案。三是坚持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四是严格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对可疑疫情,严格按照“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及“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最大限度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小。四、强化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要求,全面落实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及养殖生产者动物防疫责任。(二)强化人员保障。街道要配齐与养殖规模和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防疫、检疫等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兽医卫生工作正常开展。(三)保障防疫物资经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免疫副反应处置经费、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经费、宣传培训等经费,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四)强化物资保障。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更新、补足防疫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第一时间拿得出、用得上。(五)强化执行保障。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督查与指导,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的,对谎报、瞒报、漏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畜牧中心在集中免疫期间于每周三早上10点前,将动物疫病防控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春、秋防工作结束后1周内,将工作总结上报至隆昌市畜牧生产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搞好应急演练;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疫情电话0832-3996531,0832-3993573,一旦发生疑似疫情或异常情况,要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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