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古湖街道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隆昌市古湖街道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本街道区域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防范粮食安全风险,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印发《古湖街道粮食应急预案》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隆昌市人民政府古湖街道办事处2023年04月18日古湖街道粮食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应急状态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和职责2.1古湖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及职能2.1.1组成2.1.2街道指挥部职责2.1.3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2.1.4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3等级划分3.1较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Ⅲ)3.2重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Ⅱ)4预警监测4.1市场监测4.2应急报告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程序5.2街道级应急响应5.2.1应急预案启动申请5.2.2执行应急预案5.3应急终止6应急保障6.1粮食储备6.1.1街道级储备6.1.2商品粮食库存量6.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6.2.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点6.2.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6.2.3建立粮油应急储备网点6.2.4落实粮食应急网点责任制6.3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6.4通信保障6.5培训演练7后期处置7.1评估和改进7.2应急经费和清算7.2.1费用清算7.2.2贷款清算7.3应急能力恢复7.4严格督促检查7.4.1表扬7.4.2处罚8附则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古湖街道区域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机制,确保街道内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粮食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内江市粮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1.3应急状态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街道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区域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引起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同时指导街道内粮食应急状态下的相关工作。1.5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对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2组织机构和职责2.1古湖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能古湖街道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部门成员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2.1.1组成总指挥:办事处主任副总指挥:办事处分管农业、经发、社会事务、应急工作副主任。部门:党政办、党群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财政管理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办、物业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生态环境办、村建环卫综合服务中心、武装部、纪工委、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街道派出所、工商所、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2.1.2街道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全街道粮食应急工作的实施;(2)负责街道级粮食应急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并批准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方案;(4)街道办事处级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5)及时向古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市政府及市粮食局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向社会发布信息;(6)根据需要,向街道办事处或隆昌市以及当地武警部队请求支援和帮助;(7)完成街道办事处和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1.3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农业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1)在应急状态下,根据全街道粮食市场动态,向街道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2)根据街道指挥部指示,联系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1.4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粮食价格基本稳定。(2)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据《古湖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粮食应急工作。(3)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收集全街道及街道内外有关粮食供求信息,对粮油市场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分析,向街道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组织本预案启动后的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完善街道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街道级及以上储备粮的建议;提请古湖街道办事处发布社会粮食经营者最低或最高库存限量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并指导全街道粮食应急措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4)街道财政管理办: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和补贴,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5)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物资发放工作。(6)街道派出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7)街道工商所: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8)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负责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综合协调,抓好督促检查。负责对粮油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严肃查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中的违法行为。(9)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工作,及时上报信息,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粮食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街道人民政府在街道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等级划分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隆昌市区域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区域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引起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市、区)粮食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根据粮油市场供应情况,将粮油市场供应应急状态分为较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Ⅲ级)、重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Ⅱ级)、特别重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Ⅰ级)三个等级。3.1较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1)在辖区内1个镇(街道)内较大范围出现粮食应急状态,出现群众集中抢购,已经出现或可能引起粮油脱销断档、价格上涨等粮食市场波动的;(2)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级别粮食应急事件。3.2重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II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粮油市场应急事件,启动II级应急响应:(1)突发公共事件波及2个以上(注:“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下同)镇(街道),引起粮油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区域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可能引起粮油脱销断档、价格上涨等粮食市场波动的;(2)发生在我国首次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群众购粮油恐慌,并有扩散趋势的;(3)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导致群体抢购事件,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县(市、区)层面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粮油市场供应事件;(4)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级别粮油市场供应事件。4预警监测4.1市场监测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街道经济发展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街道级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预警责任部门,负责核定辖区内粮食价格监测点规模、布站和考核工作,根据古湖街道粮食流通区域分布情况,建立常态性粮油价格监测点10个;负责做好街道内外有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预测,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出预警信号。4.2应急报告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街道级有关部门建立古湖街道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会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口头报告事件概况,在1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呈送文字报告详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1)发生干旱、洪水、地震以及其它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2)发生重大传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3)其它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程序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立即进行研究分析,并会同价格部门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当确认出现街道级粮食应急状态时,立即按照本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出应急响应。5.2街道级应急响应5.2.1应急预案启动申请。出现街道级粮食应急状态时,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须在接到有关信息报告后,立即向街道办事处上报有关情况(第一时间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经请示同意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街道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有关粮食市场调查情况,并制定应急对策,对应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通报每天的动态情况和应对措施等;同时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相关宣传报道,缓解社会紧张心理。在向街道办事处请示启动本预案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动用街道级储备粮的使用形式和方法以及运输保障。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价销售、限量或限价供给、无偿发放、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2)动用街道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性动用街道级储备成品粮200吨。(大米130吨、面粉70吨)、食用油60吨及其以下数量的,经街道政府授权,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超过此数量的,由街道指挥部审核确定下达调用命令。(3)动用街道级储备粮的资金安排、财政筹划应急启动资金80万补贴。(4)其它相关的配套措施。5.2.2执行应急预案。街道办事处批准启动本预案后,街道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街道指挥部启动预案的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1)启动街道办事处定点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系统,按照“先前方、后后方,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确保应急粮食的加工和供应。(2)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粮食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3)街道指挥部依法统一紧急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要时动用政府有关的调控基金,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或定量、限价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4)动用街道办事处粮食储备供应市场。街道办事处根据本级储备和商品粮库存以及采购的粮食按原粮口径和总人口测算不足本街道10日口粮需求时,街道粮食站可按《隆昌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5)街道坚持24小时监测粮食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街道粮食站。(6)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粮食调配、加工和供应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秩序。(7)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平息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证市场稳定。(8)迅速执行街道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5.3应急终止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街道指挥部要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终止实施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6应急保障6.1粮食储备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保持必要的储备规模和企业周转库存,增强对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目前,古湖街道现有可动用的街道级地方储备成品粮210吨,(大米140吨、面粉70吨)小包装菜籽油66吨,确保全街道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6.1.1街道级储备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要进一步优化街道级储备粮的布站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和库存薄弱地区的储备规模。重点保证在街道辖区范围内和几个大的城市社区,动用街道级储备粮的应急需要。6.1.2商品粮食库存量所有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包括原粮和成品粮),并承担街道办事处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6.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进入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在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授权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粮食主管部门备案。6.2.1建立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点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站的原则,核定全街道应急粮油加工企业总数4户。并根据粮食应急加工的需要,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掌握、联系,并扶持一些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承担应急粮食的加工任务。6.2.2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根据城区街道居民、当地驻军和城乡救济的需要,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核定全街道粮油应急供应点总数22个,其中常态性应急供应网点10个。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选择认定信誉好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零售网点和军供网点以及连锁超市、商场及其它粮食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油供应任务,以确保古湖街道至少有1-2个应急供应网点。6.2.3建立粮油应急储备网点做好应急粮油的调运准备。将仓房条件好、保管技术水平高的企业确定为古湖街道应急粮食储存定点企业,街道核定应急粮油储备库点总数4个。根据街道办事处对粮食储备、加工、供应网点的布站,科学规划,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和临时存放点,落实运输工具,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食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古湖街道及其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6.2.4落实粮食应急网络责任制街道粮食站应当与指定的粮食应急加工、储存、供应企业(包括经营粮油的超市、门市部、粮店)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这些企业的动态。古湖街道指定的应急加工、储存、供应企业,实行年审制。年审后的库点名单要报市粮食主管部门备案。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被指定承担粮食应急任务的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实施。6.3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办事处要增加投入,加强全街道粮食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6.4通信保障参与街道粮食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向街道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畅通。6.5培训演练街道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业务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要以街道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粮食应急演练活动。演练的步骤、方法和效果,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古湖街道组织的粮食应急演练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的粮食应急演练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备案。7后期处置7.1评估和改进古湖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应急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7.2应急经费和清算7.2.1费用清算街道指挥部在执行粮食应急预案后,要对动用的地方各级储备粮发生的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开支情况进行审核,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及时进行清算。对动用的商品粮(包括动用社会力量发生的粮油),应参照当期市场价格水平给予清偿。对定点的粮食加工、供应、储存企业,在应急工作中所取得的收入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应按照《古湖街道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有关规定办理。7.2.2贷款清算街道指挥部在执行粮食应急预案后,对动用的地方储备粮以及街道外粮食采购占用的贷款,由街道农业发展银行会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时清算、全额收回贷款。凡动用农发行贷款形成的粮油库存,发生的差价及损失,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隆昌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由街道财政全额弥补。7.3应急能力恢复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应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增加粮食收购或从区域外采购等措施,补充已动用的各级政府的储备粮,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7.4严格督促检查7.4.1表扬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由古湖街道办事处给予表扬,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个人,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予以表扬。(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2)对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3)及时提供应急粮食或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7.4.2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街道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2)违抗街道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3)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4)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5)在粮食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6)粮食储备或粮食经营企业的库存量未达到规定水平,影响应急使用的;(7)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8附则8.1本预案中有关具体事项由古湖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8.2涉及本预案有关操作的具体细节,可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本预案有关条款,制定《古湖街道粮食应急工作实施细则》加以补充。8.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