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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资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政策文号:资国资委发〔2023〕35号 有效性:有效
各市属国有企业:现将《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资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26日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资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改革,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监督范围市国资委对所属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监管范围包括所有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监督重点(一)企业执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包括不限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执行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及市国资委关于国企党建、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经济运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和部署安排,以及其他应由企业执行落实的重点任务事项。(二)企业两会一层依法合规行权履职情况。包括不限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设置及“三重一大”决策,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权责清单及执行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企业领导人员依法合规行权履职以及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处理复杂矛盾问题等方面的担当作为等情况。(三)企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合规管理情况。包括不限于:企业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风险管控、选人用人、对外投资、大额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物资服务采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四)企业运营质量效益及风险防控情况。包括不限于: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运行状况、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成本费用管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应对举措等情况。(五)监督发现问题在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不限于: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在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内部审计、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企业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举一反三、强短补弱、建章立制进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情况。三、监督措施在坚定维护企业法定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坚持“管理与监督相统一”“以监督促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全覆盖、抓重点、穿透式”的出资人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督、事后问效追责”的出资人监督工作闭环。(一)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加强政策制度“立改废释”,及时修订完善国资监管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夯实国资监管的政策制度基础,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二是推进企业合规管理,发挥资阳发展集团“五大中心”功能作用,强化对重大经营事项的合规性审查,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违规风险。三是适时修订授权放权清单,从严把好重大事项“审批关”,厘清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市国资委严格履行企业重大事项审查职责,以管理促监督。(二)加强经营过程监督,强化事中督导。一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针对企业在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两金”压降、成本费用管控、债务风险、投资融资、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和突出问题、风险隐患,专题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整改优化提升。二是开展“面对面”综合服务。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不定期深入重点企业、项目一线“面对面”会商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国资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三是加强企业经营状况监测分析。用好国资监管信息平台,开展企业资金实时监测、招投标采购远程监控,坚持每月财务快报统计、研判监管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督管理实效。(三)加强问题调查处理,强化问责追责。针对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委在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的同时,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类予以处置。一是提示约谈。对于监管企业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但需要引起重视并予以改进的问题事项,通过下发“责任约谈通知书”进行警示提醒。二是通报批评。对于监管企业在执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出现的典型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考核惩戒。对于监管企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年度内企业发生的负面影响较大的违规经营、资产损失、债务危机等问题,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时视情况予以扣分。四是调查问责。分级分类开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和国有资产损失调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手段,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四、保障机制(一)建立监督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出资人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和工作协同,充分利用各方监督检查成果,凝聚和发挥监督合力,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管理及“销号”制度,定期跟进企业整改问题进度,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审核认定、验收销号,并将问题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确保真抓实改。(二)落实监督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违反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员责任人,按照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建立监督工作中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全面实现监督机构办事公开制度,严肃查处监督工作人员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案件查办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的行为。(三)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资阳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容错免责清单(试行)》(资国资委发〔2022〕26号),探索推进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落地,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在厘清有关情况后区分对待处理、精准容错、及时纠错,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企业改革创新活力。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出资人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自觉接受和配合做好出资人各项监督与指导。各企业要自觉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内控规范体系、防范国资运营风险、确保国资保值增值,有效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二)主动配合,确保实效。各企业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市国资委履行好出资人监督职责,既要加强企业自身内部运营管理和内部监督工作,也要配合市国资委的监督,对于市国资委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所需了解的资料、数据和情况要及时提供、真实反映,合力推动出资人监督落到实处。(三)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各企业要敢于正视、认真研究出资人监督发现的各类问题,除坚持立行立改,立足问题本身抓好整改外,还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性质和成因,从源头上、制度上研究完善加强管控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完善制度、规避风险、堵住漏洞,做到标本兼治,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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