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企业优惠政策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资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资府发〔2020〕5号)要求,将对资阳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一、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中心城区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住建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二、抽查范围本次抽查对象为资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三、抽查比例抽检企业总数不低于各地物业企业总数的5%,中心城区最低不少于7家企业,各县最低不少于4家企业,全市抽检总数最低不少于15家企业。四、检查内容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二)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承接查验手续;承接查验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档保存以及按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情况;(三)是否在物业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四)是否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收费,有无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情况;(五)有无擅自占用、违规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现象;有无挪用、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情况。(六)是否履行对电梯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配合、监督维保单位履行维保义务;(七)是否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是否落实安全防范工作以及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八)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是否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是否存在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后,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情形;(九)是否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五、检查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9日六、相关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是规范行业企业市场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生活幸福度的重要工作,各检查单位、受检企业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扎实开展。各检查单位及检查人员要到位履责、对标要求、认真检查,并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规定。各受检企业要积极配合,主要人员要在场,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真实的提供,无故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内容,并依法严肃查处。三是结果通报。本次检查结果挂网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将及时反馈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从严惩戒。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易鑫,联系电话:2663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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