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优惠政策

四川成都产业园区

四川成都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四川成都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的通告》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有关要求,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柴油车辆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工作,执法对象为所有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路面行驶的柴油车辆。二、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开展远程遥感监测,统一对全市上道路行驶的柴油车进行取证,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审核判定为排放不合格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代码“6063”,罚款200元,不记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电子抓拍设备点位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公布。三、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应做好车辆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排气持续稳定达标,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对远程遥感监测结果有异议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对证据采集、标准适用、检验结果等问题进行解答;对处罚有异议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四、本通告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远程遥感监测联合执法的通告》同时废止。特此通告。业务咨询电话:成都市生态环境局:028-6135719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28-962122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8日

四川成都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