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政策】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

政策
发布部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政策文号:成高管办发〔2023〕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在人力资本服务领域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成都高新区奋力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提供高质量人才资源支撑。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产业聚集和结构优化

(一)房租补贴。对新引进的、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经认定,给予企业首年房租补贴。同一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一次性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以企引企奖励。鼓励各类企业(机构)从市外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落户成都高新区。落地企业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机构,首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经认定,给予第三方机构每户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规模发展。深化产业梯度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80亿元、4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经认定,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企业品牌奖励。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促进科技创新和协同赋能

(五)支持科技研发。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达200万元但不足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10%,且满足研发费用增长率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最高5%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5%,且满足研发费用增长率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最高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于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长额达1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六)支持创新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规上企业。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规上企业首次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培育为规上企业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七)支持中介引才。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市外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人才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最高10万元/人奖励。

(八)支持企业引才。对成都高新区重点企业购买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认定后可按照服务费用最高3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三、支持平台交流和开放合作

(九)行业活动补贴。支持各类机构承接高端专业论坛和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性峰会、行业博览会、赛事等行业活动,对经成都高新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成功举办的,对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经认定,给予活动费用最高70%、最高100万元补贴。

(十)加大融资支持。对当年新列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改制过程中转增股本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转增金额的3%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员工所获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附则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工商注册、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行业(商)协会。

本政策所涉及条款与区本级其他政策实质相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文件自2023年6月10日起

施行,有效期2年。


本政策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商相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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