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流浪乞讨救助资金新规 助力民生保障与城市治理
优惠政策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为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四川省近期出台专项政策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管理,通过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公共服务领域招商引资与社会效益双赢。该举措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
一、专项资金管理实现全流程规范
四川省财政厅与民政厅联合制定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明确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与管理要求。该办法系统梳理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监督等环节,建立闭环管理体系,重点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的七大类救助需求,包括主动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等核心服务领域。
二、细化支出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文件对救助资金用途作出精细化规定,明确可用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返乡救助等具体项目。在医疗救助方面,覆盖急诊救治、传染病防控等基础医疗服务;教育矫治领域包含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内容。通过分类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投放至急需领域。
三、创新服务供给引入社会力量
政策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合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提供临时安置、康复治疗等规范化服务,此举既拓展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又促进社会资源高效整合。参与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并接受动态考核评估。
四、强化监管机制防范资金风险
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要求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定期报送执行情况。审计部门将对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督,重点核查补助发放标准与服务质量的匹配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区域协作推进综合治理
四川省将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公安、卫健等部门共同落实救助措施。重点加强火车站、商业区等场所的巡查力度,完善流浪人员身份核查与返乡衔接制度。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全省救助信息实时共享。
该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四川省社会救助体系进入标准化建设新阶段,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将有效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