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商引资

【四川招商】四川:民事法律援助范围扩至中小企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营商环境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四川省司法厅于特定时期决定将民事法律援助范围扩大至相关中小企业,此举旨在通过司法行政职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市场经济秩序,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此次扩围行动覆盖多类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及相关人员,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保障。
(一)明确援助对象范畴与认定标准。此次民事法律援助对象涵盖在四川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及医务人员。具体包括从事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如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企业;承担各级政府确定的生活物资无偿对外援助跨区域调出任务的企业;疫情期间自发对承担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无偿捐赠(含物资、技术和服务捐赠)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处于停产、半停产、营业困难状态的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严格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按照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
(二)构建多元化法律服务供给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四川省司法厅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法律援助服务。对纳入范围的中小企业,重点提供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合同履行、劳动用工、融资借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对中小企业职工、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等个人,提供诉讼代理、仲裁代理等民事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合法权益。服务过程中注重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作用,通过线上咨询平台、电话专线、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服务便捷性。
(三)完善法律援助保障与实施机制。为确保援助服务有效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激励机制,对接受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据《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核定并及时发放办案补助。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与市场监管、人社、卫健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准识别受援企业和个人需求,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通过开展专项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提升法律服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援助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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