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商】四川强化乡村振兴考核机制 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5日
四川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出台《四川省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将招商引资与产业发展纳入考核体系,通过制度化考评压实各级责任。该办法明确以考核为导向,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业现代化、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多维度评估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一、考核体系构建与实施主体
文件由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考核对象覆盖全省21个市(州)、涉农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省直涉农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采取年度周期性考评模式,避免运动式治理。考核主体涵盖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16个部门,形成跨部门协作的评估合力。
二、核心考核内容与指标设计
考核聚焦六大关键领域:一是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包括财政投入、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等要素保障;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监测防止返贫动态机制和帮扶产业可持续性;三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涉及粮食安全、种业振兴、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乡村建设行动实效,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配套等民生工程;五是深化农村改革成效,涵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试点等创新实践;六是惠农政策落地情况,核查补贴发放、项目资金使用等规范性。
三、动态化考核方式与流程
采用"过程+结果"双轨制评估:日常通过暗访抽查、大数据监测进行动态督导;年中组织跨区域交叉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年终由省级部门根据量化指标评分。考核设置差异化权重,对高原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等特殊区域适当调整标准。考核流程包括自查申报、实地核查、民意调查、综合评议等环节,确保客观公正。
四、结果运用与激励约束机制
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党政绩效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地区,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单位,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因创新探索出现偏差的予以免责,形成鼓励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
五、政策衔接与制度创新
该办法与四川省已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形成配套,补充了《市(州)和省直部门(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专项条款。创新点在于首次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转化为可量化的考核标准,并明确非农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协同责任。后续将配套出台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考核标准与中央最新部署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