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农林局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 护航政府采购阳光化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背景下,江阳区农林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出台《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暂行办法》,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及日常采购活动的全链条监管。该举措聚焦廉政风险防控,明确纪检组监督职责与程序规范,推动政府采购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一、制度设计突出全过程覆盖
江阳区农林局新规将监督节点延伸至采购全周期,要求业务部门在立项阶段提交《采购工作监督备案表》,涵盖预算编制、供应商资质预审等12项关键信息。针对重大农业设备采购、种苗引进等招商引资项目,需额外附专家论证意见及市场调研报告,确保决策源头透明。
二、动态监控嵌入关键环节
采购实施阶段推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须实时填写《项目资金采购全程记录表》,详细记载招标文件审核、评标过程、合同履约等环节。纪检组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核查回避制度执行、评分标准合规性等易发风险点,2023年以来已开展嵌入式监督17次。
三、廉洁要求细化至操作层面
办法明确"八严禁"纪律红线,包括禁止工作人员单独接触供应商、违规推荐中介机构等行为。对单笔采购金额超50万元的项目,实行纪检人员驻场监督,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价格核查。近期开展的智慧农业设施采购中,该机制有效规避3起围标串标风险。
四、责任追溯形成闭环管理
建立"双追责"体系,既追究违规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倒查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发现问题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总结不放过。2024年已对2起程序瑕疵问题启动问责程序,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五、智慧监管提升监督效能
结合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开发廉政风险预警模块,对异常报价、频繁流标等数据自动生成分析报告。在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监管中,系统识别出4类共性问题,推动完善补贴对象公示、资金拨付延迟预警等5项配套制度。
江阳区农林局通过构建"制度+科技+文化"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将政府采购监管从被动响应转为主动防控。该做法已作为廉政建设创新案例在市级层面推广,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供了实践样本。下一步,该局计划将监督机制延伸至乡村振兴项目领域,进一步筑牢基层廉政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