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机制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成都市近期出台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新规,通过动态调控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收入分配体系,此举在强化绩效考核的同时兼顾招商引资吸引力,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实践样本。
一、建立动态调控机制实现绩效挂钩
新制度突破传统事业单位工资刚性管理模式,将绩效工资水平与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维度考核结果直接关联。对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不同类型单位实施差异化调控,设立绩效工资增长与事业发展的联动公式,当单位公共服务质量评估或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未达标时,绩效总额将按比例调减,彻底改变以往"只增不减"的分配惯性。
二、构建三级调节体系平衡收入分配
通过"托低稳中控高"三级调节机制,对基础公共服务类单位设立托底保障线,对创收能力较强的单位设置浮动上限。教育系统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基准线较同类单位上浮,而超额完成经营目标的文化场馆则需提取盈余的作为跨年度调节基金。这种设计既保障基层服务人员待遇,又避免系统内收入差距过大。
三、强化主管部门绩效考核主导权
明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系统特点的考核细则,卫健系统将患者满意度与医疗质量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核心,文旅系统则侧重文化服务覆盖率与文创产品收益。主管部门需建立包含第三方评估在内的复合型考核体系,其考核结果直接决定下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的浮动区间。
四、实施全流程资金监管制度
建立独立的工资专户管理系统,所有绩效工资发放需通过人社部门备案的专用账户流转。财政与审计部门对账户实施"双随机"检查,重点核查超额发放与变相福利情况。2023年全市已开展专项审计,发现3类共性问题并出台补充规定,形成"制度-执行-监督"的闭环管理。
该政策实施后,成都市属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率同比提升,而公共服务类单位的人均服务效能指标亦有明显改善。这种将事业单位发展与职工利益深度绑定的制度设计,为深化公益类机构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管理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