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文艺评奖新规:打造巴蜀文化品牌需"少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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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四川-成都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为促进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近日通过规范评奖机制强化文化领域招商引资吸引力。《全省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明确以"少而精"为导向,通过优化评奖体系引导资源向精品创作集聚,推动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巴蜀文化产业链。
一、界定评奖范围与导向
新规首次明确定义"全省性文艺评奖"涵盖四类活动:以"全省""四川""天府"命名的常规评奖;在川举办的"西部""西南""巴蜀"等区域性评奖;跨市级行政区域的联合评奖;其他经审核认定的重点文艺赛事。评奖标准强调"双效统一",要求参评作品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具备艺术创新性,特别鼓励反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时代主题的原创力作。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实行"两年一届"的刚性约束,要求各类评奖主办方建立申报预审制度。对同类型评奖进行合并整合,如戏剧类奖项由原有5个压缩至3个,避免重复评奖。设立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届无原创精品入围的奖项予以暂停整改。配套开发作品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从申报到终评的全流程追溯。
三、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明确要求获奖作品中本土原创比例不低于60%,重点扶持川剧、羌绣、彝族漆器等非遗创新项目。在评委会构成上,规定熟悉巴蜀文化的专家占比需超三分之一。设立"三星堆文化传播特别奖"等特色奖项,推动古蜀文明与现代艺术融合创新。
四、强化成果转化应用
建立获奖作品产业化推广清单,对入选作品给予巡展巡演、版权开发等配套支持。2023年已推动12部获奖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剧,7件美术作品转化为城市公共艺术装置。通过"评奖+孵化"模式,在成都东郊记忆艺术区等文创园区设立作品转化基地。
五、完善监督评估体系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评奖活动进行社会效益评估,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有偿评奖、人情奖项等现象。建立公众监督渠道,对投诉查实的违规评奖取消主办方三年申报资格。实行评委回避制度,要求签署廉洁评审承诺书。
该办法实施后,四川省文联已启动首轮评奖清理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对25个省级文艺奖项的规范化整改。通过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将进一步激发文艺创作活力,为打造新时代文化强省提供制度保障。